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2023年县级骨干教师认定公示
索引号 | 640302044/2023-0012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9-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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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利通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利党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2022年启动了利通区中小学幼儿园县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遴选了95名培养对象开展系列培训工作,2023年6月完成培训设计科目。按照《利通区2022年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吴利教函〔2022〕6号)、《关于组织实施<吴忠市利通区2022年幼儿园县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吴利教函〔2022〕12号)要求,2023年6月,考核小组对95名中小学幼儿园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了综合考核,93名培养对象成绩优秀通过考核,拟认定为利通区县级骨干教师,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9月8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党建纪检室举报。来信请寄: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党建纪检室,邮编:751100。举报电话:(0953)2665366。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党建纪检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党建纪检室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党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骨干教师资格。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