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19/2022-0000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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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 责任部门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室内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卫生管理,合理安排对公共区域的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对进入场所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测体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是严格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管理。加强公共文化机构员工日常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定期组织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掌握员工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坚决杜绝带病上岗。
三是严格控制聚集性群众文化活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村晚”示范展示活动、“赏年画过大年”活动,严格遵守活动开展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制定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原则上活动以线上展示为主,不组织现场观演、集体观展,严控活动规模。
四是严格做好应急值班和监督检查。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专人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外出报备等制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和督导,指导督促公共文化机构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