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公共文化服务 > 政策文件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2/2022-0005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15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区属驻利各单位:

《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1



吴忠市利通区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行动方案

2022-202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03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行动方案(2022-2025)的通知》(宁政办函〔202220有关要求加快我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202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为3.93医护比达到1:1.2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1.8万次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城市“10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到95%

普惠性生活服务实现提质扩容。2025全区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2500张 (含市级),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不少于38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在实现1.5个的基础上大幅提高普惠性托位占比达到60%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2%

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升级。2025,培育建成4自治区级、2个吴忠市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一批消费商圈、特色商业示范街、文化旅游休闲街区、康养度假区等生活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供需适配性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可及

1.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对标对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民生保障目标实施80项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持续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差异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在自治区、吴忠市规划指导下统筹考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动态调整。(区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退役军人事务、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按职责分工负责)

2.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落实《吴忠市利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吴忠市利通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吴忠市利通区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吴忠市利通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利通区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吴利政办〔202262号)等重要文件,加强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义务教育。大力实施教育质量提升行动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布局推动教育公平和高质量发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制度扩大学位供给逐步实现中小学标准化办学。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乡村相对集中办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乡村办学效益和质量双提升。因地制宜在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学校新建学校原则上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加快全区教育专网和智慧校园建设扩容升级宁夏教育云平台提质扩面三个课堂深化互联网+教育融合应用。(区教育、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医疗卫生。深入推进健康水平提升行动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和医疗服务可及性。全面推进区级医院等级提升支持生态移民区域乡村医院提标扩能。胜利、金星等乡镇按照所辖范围或覆盖人口数量设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万人—10万人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配合自治区、吴忠市建设全自治区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应用服务平台加快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到2025基本实现建成1所达到相应水平的医疗机构含中医类医院),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区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养老。强化政府兜底保障将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拓展现有镇海民族养老服务中心、金乐居养老服务中心等服务功能实施五星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齐配全相应设施设备鼓励将农村老饭桌、幸福院、互助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纳入乡村建设中统筹推进。充分利用已有养老服务机构、农村互助养老院等发展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联动乡镇范围内老饭桌、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发展为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机构。到2025年底至少有1所具备失能失智特困人员照护能力的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文化体育。持续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改造提升级文化场馆服务功能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全覆盖乡镇、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基础网络设施。拓展社区、街区、乡村公共服务空间打造一批城市阅读岛、悦书房微剧场文化驿站等小微公共文化空间。开展图书阅览、文艺演出、展览讲座等流动文化服务进乡村、进社区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书屋等文化阵地推动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实施移民致富提升重点村(社区)体育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实现村级体育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全覆盖。加强级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冰雪场馆、社会足球场建设。基本消除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盲点补齐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积极推动各类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自然资源、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助残服务。普遍建立乡镇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服务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实施吴忠卫尔康精神病医院、吴忠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等项目建设,为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托养和照护服务。保障困难残疾人家庭基本住房并根据残疾等级与类别优先保障适宜残疾人居住的楼层。结合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到2025完成5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区残联、卫生健康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

3.推动重点领域普惠性生活服务扩容。聚焦一老一小供需矛盾突出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性生活服务

普惠性养老服务。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增强居家养老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通过新建、改建改造既有设施发展小微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着力推进居家社区与机构融合发展引导养老机构开放运营向社区和居家老年人提供延伸服务。鼓励引导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医养结合能力,重点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以及养老床位,逐步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引导敬老院在满足兜底保障对象供养需求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开放提供托养服务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转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落实新建居住(小)区按照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推动农村老饭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管理运营。探索邻里互助养老模式推进互联网+”菜单式服务。到2025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已建成居住(小)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更好满足多元养老服务需求。(区民政、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自治区、吴忠市新建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一批示范性、综合性的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设置一定规模的托位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实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支持企业及社区、妇幼保健等公办机构建设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发展一批嵌入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签订城企合作协议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和社区托育服务机构的企业及社区、幼儿园、妇幼机构等给予每个新增托位1万元补助扩大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开办托育服务机构承接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托育服务设施以及社区公益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业体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和周边群众提供托育服务。推动社区(村)依托社区便民服务站儿童之家开展卫生、社会心理支持等服务探索发展家庭育儿知识传播、社区共享平台等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到2025,争取建成1所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将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纳入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因地制宜制定社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认定支持具体办法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挂牌开展社会信用承诺。对补建社区一老一小、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等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适当放宽用地、容积率限制。在确保安全规范前提下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市场主体可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推广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市场主体微利运营模式,降低普惠性生活服务成本。(区民政、卫生健康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自然资源、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

5.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新建住宅小区按每户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服务设施用房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社区总建筑面积10%以上。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提升工程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综合设施配建不足的社区统一规划、集中配建。鼓励通过置换购买、产权移交、租借租赁等方式统筹利用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服务设施按照一室八中心标准整合社区服务功能完善基本保障类业态。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站设施设备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农村群众多样化需求。到2025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区民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优化融合社区服务。推进社区服务场所和活动阵地功能融合提倡一室多用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探索社区一老一小融合服务模式推动社区养老、托育、助残、公共卫生等专项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毗邻建设互嵌发展支持引导社会专业机构在街道、社区设立托育点为居民提供就近便利、有偿普惠服务。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推动社区、物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建设红色物业”“红色业委会推进社区治理与物业服务互促双强。推进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鼓励发展社区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建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配套设施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等服务载体为村民提供农产品流通、农资供应、生活物品销售等服务。探索建立社区生活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和质量认证机制。到2025城市社区基本形成“15分钟便民服务圈农村生活服务更加便利。区民政、卫生健康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7.推进生活服务多样化发展。顺应城乡居民生活方式转变和消费升级趋势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加大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重点领域投入开发从衣食住行到身心健康、从出生到终老各阶段各环节多样化、个性化、精细化生活服务,进一步丰富服务供给和消费场景提升服务质量培育和挖掘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加快生活性服务业产业升级、消费升级推动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互嵌式、阶梯式发展形成特色明显、优势互补、功能协调的现代生活服务发展格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文化旅游体育广电、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生活服务业态融合创新。在生活服务领域推进服务跨界融合发展鼓励发展体验服务、私人订制、共享服务、智慧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医养结合模式推进医养结合示范、示范机构建设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多点执业支持各类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医养服务。发展养老服务联合体支持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充分发挥旅游+”融合带动作用推动旅游与文化、健康、养老、研学、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促进服务+制造融合创新支持企业开发、设计、销售适合不同生活场景的特色产品和服务推动新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生活服务领域的应用促进制造服务化和服务产品化。(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卫生健康局、民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促进城乡生活服务消费。积极创建自治区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在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方面积极探索放大试点效应。开展自治区特色商业示范街和旅游休闲街区创建活动提升生活服务消费承载力。推进智慧商圈建设集成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体育健身、餐饮住宿、生活便利服务打造综合服务载体。深入实施商业体系建设聚焦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加快推动电商、快递进农村进一步畅通农村生产、消费循环。完善农村生活服务网络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开设乡村便民连锁经营网点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建立供应链服务平台带动产供销协同发展。到2025打造一条核心品牌街区实现乡镇商贸中心和村级便民商店全覆盖。(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发展和改革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行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围绕文化旅游、商贸流通、家政服务等重点领域制定具有利通区特色优势的服务标准初步搭建政府主导和市场自主制定相结合、系统发展协调配套的生活服务标准体系。支持立足自身特色开展区域品牌、产品品牌、服务品牌创建行动重点打造黄河文化等文化旅游品牌。持续开展宁夏老字号”“宁夏优品认定、宣传和推广打造辨识度高、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生活服务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养老、育幼、家政服务品牌。到2025,配合自治区、吴忠市制定修订生活性服务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培育2个以上特色浓、信誉高、竞争力强的服务品牌。区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生活服务发展效能

11.优化生活服务功能布局。围绕商贸流通、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等社会投资领域全力打造牛家坊民俗文化村、利通区健康产业园2个自治区和吴忠汽车产业综合服务、吴忠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2个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围绕吴忠新世纪商厦、百货大楼等12个大型商超,打造业态丰富、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服务消费集聚区着力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层次和水平满足便捷化、精准化、个性化、多元化市场需求。围绕吴忠市凯悦国际建材商贸城吴忠市恒美家居装饰商贸中心12个专业市场,持续优化以市为核心的生活服务物流圈整合各类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现有仓储设施等资源在特色农副产品、家居建材、日用消费品领域分类建设现代化物流分拨中心、仓储配送基地推动邮政、快递、电子商务、仓储、运输集聚式发展畅通产品产地到消费终端物流。围绕光耀美食街、万达广场等7个美食街区和广场,打造以大型商业综合体为载体的现代消费商圈整合餐饮、住宿、文体、创意、旅游等资源搭建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发展商品+服务混合经营模式加快向消费体验中心、休闲娱乐中心、文化时尚中心、产品和服务设计定制中心转变。依托一区两街四广场建设集餐饮娱乐、休闲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商贸功能区与特色农产品基地、农家乐等联合打造休闲体验型消费功能区。(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文化旅游体育广电、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盘活用好存量基础设施。综合运用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合建设、集中利用等方式提高文化体育场馆、养老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效率和利用效率促进公共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推动闲置低效资产改造与转型,依法依规合理调整规划用途和开发强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盘活存量资源开发用于卫生健康、养老托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社区服务等新功能推动复合利用。结合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鼓励传统百货店、大型体育场馆、老旧工业厂区等设施存量焕新改造升级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促进商旅文体消费新融合。(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民政、自然资源、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数字化赋能生活服务。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施规上限上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单位)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促进传统服务行业衍生新的服务环节和服务内容。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拓展在线技能培训发展在线办公、互联网健康、线上文博、数字娱乐等新兴服务业态。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商业深度融合推广线上引流+实体消费丰富无接触配送、社区前置仓+提货站、移动菜篮子等生活服务新供给。实施互联网+养老托育行动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建设智慧敬老院”“智慧托育机构推进社区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探索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智慧养老等社区服务。推动服务数据开放共享推广应用自治区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基础信息以电子健康码为核心逐步推动电子健康画像应用服务实现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信息管理和个人电子健康档案便捷调阅。积极创数字供销全国或自治区示范区。支持各地加强政企合作建设面向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应用场景的数字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加快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打造城市社区智慧生活支撑平台推动社区服务从被动供给向主动推送转变。(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工业信息化和商务、民政、卫生健康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开展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鼓励举办消费惠民活动,重点组织参加或举办好缤纷塞上·惠民乐购消费季、爱尚吴忠·惠享生活购物季、消费促进月、吴忠早茶节等系列活动。鼓励公园、剧场等休闲文娱场所丰富经营业态、创新经营模式策划推出夜间文化旅游活动打造活力时尚、各具特色的夜生活。深化工会送温暖活动广泛开展职工生活服务项目为职工提供健康管理、养老育幼、心理疏导、文化体育等专业服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文化旅游体育广电、供销社、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快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培育一批领航型、小巨人型、龙头型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亿元、 3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促进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单位入规上限,产转法(个)”“个转企及首次升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16.加强财税和投资支持。统筹用好中央和自治区各类资金,加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体育、社会服务、一老一小等普惠性生活服务设施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力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财政局要强化投入保障统筹各类资源、用好各类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发展普惠性生活服务。落实好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价格普惠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加大自治区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民政、财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运用支小再贷款工具支持包括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在内的涉农领域、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引导商业银行主动助企纾困灵活运用多种贷款方式扩大信用贷款、增加首贷户推广信易贷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提供有力融资支撑。有效运用宁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首贷、续贷中心和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持续推进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着力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区财政局(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吴忠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合理制定基础性公共服务价格标准注重与政府综合投入水平衔接配套。统筹相关机构运营成本与地方收入消费水平加强对普惠性生活服务的价格指导。加强存量资源利用对利用存量建筑开展养老托育等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可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益拓展使用功能允许将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为社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助洁等服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引导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深化产教融合联合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共同开发课程标准、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支持开展养老、育幼、家政等相关专业紧缺人才订单式、套餐制培养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本科层次人才培养鼓励护理、康复、家政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提升学历。推进落实重点就业群体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继续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和薪酬激励制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费的2/3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简化普惠性生活服务企业审批程序鼓励连锁化运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照多址等便利化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的资质、股比、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要求不得提高标准、附设条件。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及时公示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加强权益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美容、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查处组织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加大网络交易监测力度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市场监管局分局、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健全重大疫情、灾难、事故等应急救助机制对提供群众急需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建立绿色通道强化应急物资供应保障。落实好国家及自治区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和交通运输业等受疫情冲击影响企业在租金减免、税费减免、融资服务等方面的阶段性帮扶措施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减轻企业负担。鼓励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发展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服务新业态积极推广线上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消费新模式。(区直有关部门,区属驻利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22.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区发展改革牵头抓好行动方案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职能及任务分工加快编制本行业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加快完善行业政策、标准和规范抓好本领域和行业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编制本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区直有关部门,区属驻利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健全统计监测评价。完善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探索逐步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常态化运行监测机制和多方参与评价机制加强数字化手段监测应用逐步形成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跟踪问效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推广新做法新经验新机制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确保生活性服务业惠民政策在城乡社区基层落实落地。(区直有关部门,区属驻利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ICP备19000976号-1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186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