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23-00163 | 文号 | 吴利应急指(火)办发〔2023〕7号 | 生成日期 | 2023-03-27 |
---|---|---|---|---|---|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关于扎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有关单位,吴忠林场:
“清明”“五一”临近,春耕生产、祭祀扫墓、旅游踏青等活动日趋频繁,野外违规用火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非常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前瞻研判、积极防范,科学施策、高效应对,深入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生态安全,现将扎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火灾防控主体责任,明确防控职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抓实、抓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推动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落地,切实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实到分管领导、业务科室、村、队,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到点位,责任到具体人,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工作,加强五里坡草原的防灭火监管,做到草原有人护,上坟祭祀有人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对农业生产用火的宣传教育引导,特别是五里坡草原内养殖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用火管控和野外违法用火监控,严格火源管控,坚决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协同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文明祭祀的宣传,大力提倡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等文明祭祀活动,加大火源管控力度,细化“清明”期间的防灭火措施,积极与消防救援大队对接,安排消防救援车辆,做好火灾防治工作。文化旅游部门要在五里坡草原周边各旅游景区通过固定宣传牌、防火标语、车内广播等形式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旅游景点、农家乐的火灾防治工作。消防部门要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灭火救援相关准备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严格火源管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要认真进行火险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逐项进行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燃”。自然资源局、民政局、扁担沟镇、吴忠林场等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要着力加大对五里坡草原、林区、公墓等重点区域巡护和火源管理力度,特别是近期到“五一”期间,要大力推动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护林员、网格员、综治员的作用,要采取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巡护巡防频次和措施,严防死守,真正做到控住草原、护住林、管住人、防住火,确保草原和林区防灭火安全。
三、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防火意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当前开展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宣传平台,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送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深入开展进林区、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进农村“五进”活动,大力宣传野外用火的危害性和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扑火常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用火、科学防火意识。使林区群众和进入草原、林区人员对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和有关规定全面知晓,自觉遵守;要大力倡导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力量,科学处置火情。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提高专业指挥和安全扑救能力,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和装备机具维护检修,确保扑火机具和人员防护装备随时拉得出、用得上;要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按照“有火必报、扑报同步、归口上报”原则,做好火险和火情上报工作,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虚报漏报。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时上报“清明”期间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利通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将对“清明”期间各乡镇、各部门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邮箱:ltqaqjdj@126.com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