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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利通区 应急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23-0045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9-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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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利通区应急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应急管理保障中心)、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吴忠市和利通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自治区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有关要求,加快打造应急管理法治化营商环境,区应急管理局依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结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吴忠市应急管理局已经公示的清单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事项,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制定了《利通区应急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利通区应急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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