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23-0049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8-25 | |
---|---|---|---|---|---|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吴忠林场,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推动《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3〕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抓好《实施意见》宣传贯彻。
《实施意见》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总要求,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指导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领会印发《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认识,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抓实抓好。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意见》学习宣传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详细周密制定宣贯计划,专题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确保将《实施意见》精神传达到森林草原防灭火战线的每名人员。
二、紧密结合实际,深入研究破解新情况新问题。
2021年8月,青铜峡鸟岛发生火灾,打破了很多人“非防火期无火灾”的惯性思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实施意见》是在针对当前极端天气频发、可燃物载量逐年增加、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的形势下,自治区积极应对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的有力举措,首次全面系统梳理了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政策措施,是贯彻落实国家《意见》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发展作出的全面谋划,对加快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全面总结近年工作的经验教训,超前研判森林草原火灾的演变趋势,主动适应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紧紧围绕责任落实、指挥体系、火源管控、监测预警、队伍装备建设、科技赋能等短板弱项,研究采取实际管用的工作措施。要持续推动创新发展,在深入学习领会、积极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加强政策研究,开拓创新,活学活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基层一线需求,补齐旧短板、破解老问题,努力开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新局面。
三、结合森防工作开展,确保《实施意见》精神落地见效。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实施意见》精神贯彻落实。一是明确“预防为主”的基础地位。在工作要求上,提出“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在工作目标上,提出到2025年,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心向关口前移、源头管控纵深拓展。二是筑牢人民防线,强调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坚持不懈培养群众防火意识,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三是落实常态化火源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用火审批、防火检查、日常巡护等常态化管控手段,安全高效处理早期火情。四是加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求深入开展重大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五是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探索实施生态防火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和防火道系统建设。六是强调深化部门协作,强化多级联动,完善风险研判、滚动会商、预警发布等机制,进一步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一体化发展。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定期调度、督查、通报、总结等督查制度,对标对表对时狠抓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树立严肃问责导向,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不重视、部署不及时、火灾频发或引发不良影响的,按规定约谈有关单位,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请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于8月29日前将《实施意见》推动落实情况报送至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尹涛,电话:18169530099
附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