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换证公开内容详情
索引号 | 640302001/2020-0064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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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
吴忠市利通区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县级)
公开内容详情
填报单位: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主要领导:孙尚杰
分管领导:马洪志
填 报 人:李 华
联系电话:0953-2025382
填报日期:2020年11月20日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换证】公开内容详情
一、审批机构职责
负责对药品零售经营许可换证企业申请的人员资质、经营场地进行书面资料审核、现场核查、检查验收,作出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决定。
二、办事指南
1. 事项名称: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换证
2. 实施单位: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3. 办理部门:药械岗
4. 办理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5. 服务对象:法人
6. 申请条件:《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7. 办理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个人简历及聘书;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6)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7)需要的其他资料。
8.办理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新村街248号
9.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10.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11.咨询电话:0953-2025382
12.监督电话:0953-2025385
三、办事流程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受理→受理人员审核→现场检查(核查)→机构负责人审核→机关负责人审批→符合要求的,由吴忠市政务服务大厅换发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审批改革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