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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公开内容详情

索引号 640302001/2020-0065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25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吴忠市利通区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县级)

公开内容详情


填报单位: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主要领导:孙尚杰

分管领导:马洪志 

填 报 人:  

联系电话:0953-2025382

填报日期:20201120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公开内容详情

一、审批机构职责

负责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变更申请资料的书面审核,核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二、办事指南

1. 事项名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

2. 实施单位: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办理部门吴忠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38号)

4.办理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4. 服务对象法人

5. 申请条件《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医学、生物工程、化学、药学、护理学、康复、检验学、管理等专业,下同)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当具有3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经营场所和库房的面积应当满足经营要求。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军事管理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经营场所应当整洁、卫生。

第十七条:库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贮存的要求,防止医疗器械的混淆、差错或者被污损,并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贮存设施、设备。

6. 办理材料

1)变更企业名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表》、原《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企业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授权证明,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变更经营方式:《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表》、原《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方式说明,经办人授权证明,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表》、原《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后的经营场所(库房)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经营设施、设备目录,经办人授权证明,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表》、原《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经办人授权证明,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5)变更经营范围:《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表》、原《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说明,经营场所(库房)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经营设施、设备目录,经办人授权证明,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8.办理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北街吴忠市政府政务大厅38号窗口

9.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2.办结时限即办

13.咨询电话:0953-2038912

14.监督电话:0953-2038912

三、办事流程

申请人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nmpa.gov.cn)“在线服务--在线申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申请企业”,进入原账号,上传申请材料→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受理→受理人员审核→符合要求的,现场核发变更后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四、审批改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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