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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18-93609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3-16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有关单位:

利通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政协利通区第届委员会第次会议期间,由区政府研究办理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以下统称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78件,其中:人大代表议案3议案转重点建议”1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6政协委员提案148件。这些议案建议和提案,内容涉及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为了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

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做好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升政府效能,改进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对议案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督促、亲自督办督查

二、务实创新,提升办理工作质量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要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克服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特别是在收到议案建议提案后,要及时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进一步了解掌握议案建议提案提出的背景,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周密制定办理方案。要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调研、面对面座谈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凡是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因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和委员介绍情况,说明原因,取得谅解。对由几个单位承(协)办的议案建议提案,要互相沟通、积极协商,办理完毕后要采取联合行文方式答复代表和委员。合并办理的政协提案,要合并答复。凡办理议案建议、提案在5件以上(含5件)的承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工作方案,于3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区政府办206室。

三、严格时限,按时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及时对承办的议案建议提案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对办理工作要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交办、承办、审核、催办、督办、答复等各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承办单位要根据办理时限,逐一列出办理进度表,按要求抓紧办理,并尽量早答复、早落实,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现象,确保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在915日前办理答复完毕。政府办公室将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掌握办理答复进度,并积极配合人大、政协走访代表、委员,了解落实情况,并适时进行督查,对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在公文传输系统附件中下载人大议案、建议内容。政协委员提案内容请31618点前到区政府办公室218室领取。承办单位收到议案建议提案后,应认真清点,逐件核对。如有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办理的,请在收到议案建议、提案5日内向区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共同商定承办单位,切勿延误不告或自行转给其他单位。

(二)各承办单位的答复要语气诚恳谦逊,文字简明通顺,格式规范,切忌空话、套话和敷衍应付。对于合并办理的提案,一并办理答复。答复函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分别寄送各代表或委员,并抄送区政府办公室、人大常委会人选委或政协提案委各3份。

(三)各承办单位要按问题的解决程度,在书面答复文件首页右上角分别标明类别: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或已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

(四)为了征询代表和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各承办单位应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表样附后)复制后,与答复一并送达代表和委员。代表和委员对答复表示不满意的,政府办公室将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限时1个月内办结。

(五)凡承办议案建议、提案在5件以上(含5件)的单位,应于520日和1020日之前写出书面总结报送区政府办。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如有建议和具体要求,请及时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攀龙    0953-2129258(负责议案建议)

              0953-2666500(负责政协提案)

 

附件:1. 承办单位给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办文格式

           2. 承办单位给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文格式

          3.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4.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5.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责任分工

     6.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责任分工

                 7.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汇编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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