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利通区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640302020/2024-0005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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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卫生健康局 |
詹小波委员:
十分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促进0-3岁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截止目前我区18家托育机构可提供托位1450个,其中备案托位989个,实际收托565个。还有16家民办幼儿园申请开展嵌入式托育服务,
可提供托位766个。全区累计可提供托位2216个。按照2023年底我区46.43万人计算,每千人托位数达到4.77个。达到了自治区下达的每千人4个托位的目标。为促进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1月9日自治区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区认真落实,进一步为托育机构减免了相关费用。按照自治区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优质服务托育机构试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我区有3家托育机构被自治区卫健委认定为优质服务托育机构,获得试点补助30多万元。促进了我区托育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了托育服务质量,更好的满足了我区群众托育服务需求。
虽然我区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群众生育意愿不高、托育接受度不高、婴幼儿托育服务缺少指导,专业人才缺乏、托育服务供给总量大于需求总量,公办婴幼儿托育机构缺口较大以及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多方参与、强化督促管理、促进规范发展、建立人才体系,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等措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放心托育 方便可及”的普惠托育目标。
提案中建议“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大托育人才培养力度、引导市场主体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强化监督管理”等建议,国家、自治区等相关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定,我们将协调各部门积极落实。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吴忠市利通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马振新 联系电话:0953—2125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