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17-6315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04-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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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区直有关部门,驻利有关单位:
截至目前,我区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修订工作已进入修订完善阶段。本月下旬,将统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印发实施,为切实做好本次修订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规范格式。各预案修订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各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吴利政办发〔2016〕109号)中预案修订模板要求的格式,对预案格式进行严格规范,本项工作限3月15日前完成。
(二)签署意见。各预案修订单位必须将规范格式后的预案,再次提交评审专家签署意见,本项工作限3月17日前完成。
(三)再次完善。各预案修订单位将评审专家二次签署意见的预案再次进行补充完善,本项工作限3月21日前完成。
(四)提交审议。各预案修订单位将最终定稿预案以正式《请示》形式,提交至利通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本项工作限3月23日前完成。
二、工作分工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利通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利通区应对非法集资专项应急预案》的后期修订、完善、提交等各项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利通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后期修订、完善、提交等各项工作。
农牧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利通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利通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利通区地震应急预案》的后期修订、完善、提交等各项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利通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利通区道路应急救援工作预案的通知》的后期修订、完善、提交等各项工作。
民政局:负责《利通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后期修订、完善、提交等各项工作。
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利通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后期修订、完善、提交等各项工作。
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负责《利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利通区降雪应急预案》的后期修订、完善、提交等各项工作。
水务局:负责《利通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后期修订、完善、提交等各项工作。
林业局:负责《利通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后期修订、完善、提交等各项工作。
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负责《利通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后期修订、完善、提交等各项工作。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利通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利通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后期修订、完善、提交等各项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负责《利通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利通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后期修订、完善、提交等各项工作。
气象局:负责《利通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后期修订、完善、提交等各项工作。
三、相关要求
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事关科学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预案修订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开展工作;凡由于不积极作为,消极应对,从而影响本次预案修订整体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单位及个人,我办将及时提请区政府进行问责。
工作总协调:赵建强 联系电话:13895058379
紧急联系人:鲍文强 联系电话:13895151616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