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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文字)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21-04-28
来源 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吴忠市利通区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宁政办规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控大事故、防大灾难为核心目标,按照“加强资源整合,推动军民融合、强化基层力量、完善运行机制、提升战斗能力”的总体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我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提升应急管理治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按照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提高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政府财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和完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三、目标任务

202112月前,基本完成区、乡镇、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各乡镇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乡镇、村(社区)完成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区工信和商务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局、气象局、供电、中石油、中石化、电信、移动、联通、燃气等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职能组建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向区政府和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报备。同时,组织对方案进行实施并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

1.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建全区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负责指导、协调本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组建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建立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调用机制,完善开展社会化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救援队伍在风险隐患排查、应急培训演练、应急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培育、评选力度,加强救援队伍装备配备与培训演练,提升综合救援能力。

2.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区气象局负责组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做好气象监测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和传递,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报告,帮助群众做好气象防灾避灾工作。参与做好救援现场抢险救灾气象服务工作,协助各部门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工作。

3.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区水务局负责组建全区防汛抗旱队伍,承担水旱灾害防治以及引发的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和抗旱工作,开展有关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储备必需的防汛抗旱物资。督促指导各乡镇提前安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开展检查,督促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能力和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建设;根据灾情发展和预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单位)等参加工程巡查防守、抢险救援、后勤保障等抗洪抢险行动,组织指挥当地引水、输水、调水、运水、打井等抗旱减灾行动。统筹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山洪、暴雨引发险情的应急处置及次生灾害防范工作。根据响应级别或灾情发展情况,向有关单位发布参与应急处置的指令。

4.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实施全区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吴忠林场组建本辖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火情隐患排查、防范和扑救处置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吴忠林场负责组建本单位的森林扑火应急分队,为队伍配备必需的扑火装备和运载车辆,提高专业扑火装备水平和快速机动处置能力,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发生森林火灾火情时,区自然资源局、吴忠林场及各乡镇统一向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报告,根据工作要求,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情况通报。

5.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队伍,承担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做好日常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防护工程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的日常巡查、检查工作,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协调指导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对灾情、险情进行应急调查,提出相应防治措施。根据响应级别或事态发展,提请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向有关单位发布参与应急处置的指令,并负责收集统计报送灾情信息。

6.加强地震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于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组建专业应急队伍,负责全区地震应急、防震减灾、恢复重建相关工作。协调市局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和地震监测预警预报、震情通报工作,编制减灾防灾规划和推进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开展地震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战时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服从服务于吴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7.加强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辖区交通运输、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石油等基础设施运营单位,组织本单位懂技术和有救援经验的职工,组建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重要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组建本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要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在应急抢险中的作用,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机具、抢险机械、运输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开展常规化演练,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8.加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区卫生健康局要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开展常规化演练,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负责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卫生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和卫生防疫任务。

9.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区内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危化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供水、电力、石油、天然气和通讯等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重点工程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隧道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

10.加强应急救援专家库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气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参与现场处置、抢险救援工作。发挥其专业优势,为开展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开展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及学术交流合作,不断提升应急救援理论水平。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本单位的应急信息员制度,组建信息员队伍,由懂技术、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应急信息处置、收集报送和灾情统计等工作。

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细化队伍职责,强化队伍管理,明确建设重点和建设目标,确保年内按期完成。要注重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互动演练,重视加强其应急救援能力培训并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进一步明确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专业分工和相互协调配合关系,以满足应急救援任务的基本需要。

(二)全力建设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消防救援大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森林消防队伍、民兵应急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建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在区应急管理局设立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公共卫生、环境污染和核辐射事故等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灾区人员转移安置、灾难救助、物资发放等工作。根据我区区-域特点和需要,制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细化队伍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与专业队伍互动演练,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接受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区应急管理指挥部下设的四个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挥。

(三)重点建设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要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队伍人员配备实行专兼职结合,队伍人数为20-30人。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级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主体,要结合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乡镇党政机构和各事业单位职能的优化,整合乡镇机关事业干部、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专职消防、民兵、派出所协勤等应急力量,实现“多位一体”。

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研究制定辖区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审定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辖区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日常应急相关宣传、督导、险情预警发布、信息报送等工作。

乡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职责:在防范和应对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生物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城乡村火灾事故、突发环境事件、旅游安全事件及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承担事故灾害事件救援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工作,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做好事故灾害的事前预防工作。

乡镇应急管理委员会由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综合应急救援队由分管领导任队长。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乡镇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

(四)加快建设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各村(社区)根据实际组建应急救援组(应急救援响应队),队伍人数为10-30人,队员分布于各自然村、城镇小区,将应急救援力量延伸到“最末梢”,做到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最大限度实现救早、救小、救初期。村(居)委会是本级应急救援队建设主体,负责建设和日常管理;乡镇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巡逻巡查、突发事件初期处置、院前急救、防灾避险知识普及、居民逃生演练等工作。

村(社区)应急救援工作组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员会主任任组长。

五、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和保障制度

(一)明确组织领导责任。深化思想认识,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是推进本区域应急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装备。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明确措施,有序推进。区安委会、减灾委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机制,要把应急队伍建设纳入突发事件应对综合考核内容,促进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运行机制。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响应、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全区各应急(救援)队伍平时归所在单位管理,若发生突发事件,接受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接到区级指令后,迅速集结,在规定时限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乡镇应急救援队伍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信息上报工作。具体明确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由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应急等具体处置工作由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分别负责抓好组织实施,必要时,可以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协调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名义部署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其他区级牵头部门按职责职能抓好各自领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相应应急预案、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健全应急响应处置会商等工作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实行“双报告”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同时一并向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响应机制开展应急处置,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按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参与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建立健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与其他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统一指挥调度、资源共享、快速运送、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建立健全军地应急协调联动和兵力调动机制,加强军地应急救援队伍在灾情信息共享、联演联训、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形成军地合力,共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加大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力度。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区、乡镇、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经费由政府补助、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方式予以保障。二是应急管理局要统筹好区、乡镇两级应急物资仓库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装备物资统一调配等制度。三是区、乡镇要坚持“立足实际、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基地建设,为应急救援队伍日常训练和演练提供保障。四是各级各部门要为应急救援队伍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提供安保、医疗、通信和电力等保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实施。五是应急救援队伍需跨区域应急联动时,应建立和完善区域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实现救援资源共建共享,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须经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党委、政府批准后实施。六是对在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履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相关职责,导致突发事件危害扩大或因不及时履职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四)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贴近基层、分布广泛、反应迅速、服务多样的优势和专长,引导其有序参与基层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 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各行业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共青团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应积极发挥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和退役军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应急志愿者组建单位要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并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时应接受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图片链接:吴忠市利通区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图片)


政策咨询单位: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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