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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利通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字)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21-07-05
来源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解读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各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和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利通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利通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4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宁教督导〔2017〕245号)和《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区域、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和不均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成立工作小组,统筹全区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计划、分阶段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目标。

(二)坚持公平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标准执行,推进我区更加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之间办学差距,确保义务教育更加均衡,更加优质,更加公平。对照标准查弱项、补短板,使每一所学校、每一项指标都能达到标准要求。

(三)坚持质量原则。坚持质量第一,把保障教育机会、教育过程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四)坚持社会认可原则。坚持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标准与方法公开、过程与结果公开,保障公众对优质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社会认可度。

三、工作目标

用5年时间(2021—2025年),在巩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立足我区实际,进一步强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围绕薄弱学校改造、优化学校布局、强化资源配置、优质资源共享、大班额大校额化解、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等重点任务,全面实现我区“城乡教育一体化、师资配置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教育模式现代化、制度管理完善化”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利通区完成县级自评、市级复核、区级评估任务,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到2028年底,利通区通过国家审核认定,建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区)。

四、年度目标

表Ⅰ-1利通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分年度目标一览表

年度

年度目标

2021年

新建、扩建一批中小学,增加教育装备投入,优化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基本完成大班额化解任务,大班额占比控制在2%以内。“互联网+教育”基本实现“三全两高一大”发展目标。清理空壳学校,均衡调配相关资源。

2022年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基本建立。“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目标。逐步按标准班额招生入学,大校额占比明显下降。县域内6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配置水平初步达到优质均衡评估要求。

2023年

政府保障更加有力,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趋于常态,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覆盖城乡、供给均等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大班额全面化解,大校额占比持续下降。县域内8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水平达到优质均衡评估要求。

2024年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成效明显,教育布局更加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县域内9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水平达到优质均衡评估要求。

2025年

县域内95%以上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水平达到优质均衡评估要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成县级自评、市级复核、区级评估任务。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区)。

五、发展指标(共32项)

(一)均衡教育资源配置(7项指标)

均衡教育资源配置指标

小学

初中

县域内综合差异系数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达到4.2人以上

达到5.3人以上

小学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小于或等于0.45。(不含特殊教育学校或不足50人的教学点)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

达到1人以上

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 (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达到0.9人以上

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达到4.5㎡以上

达到5.8㎡以上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达到7.5㎡以上

达到10.2㎡以上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元)

达到2000元以上

达到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达到2.3间以上

达到2.4间以上

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得低于要求的85%。

二)提高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

重点是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指标

具体标准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

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形成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四统一”

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3.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备

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4.中小学规模

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5.班级学生数

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6.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

不足100名学生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7.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8.教师工资待遇

利通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保障农村教师补贴和乡镇工作人员补贴。

9.教师培训

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10.教师编制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实行学校编制动态管理。

11.教师交流轮岗

利通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12.专任教师持证上岗

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13.就近划片入学

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14.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

利通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9项指标)

重点是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1.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全区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确保社会认可度(85%以上)

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素养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等,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六、任务措施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办学基本条件提档升级。

1.加快建设城镇学校。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二孩”、“三孩”政策、流动人口变化趋势及中小学办学标准,健全义务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坚持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依法落实城市发展与学校建设同步规划,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2021完成利通区第十八小学、第十七小学、第九中学新建项目,完成利通街第二小学、第八小学等学校改扩建项目,2021年底前投入使用。实施利通区“十四五”中小学校布局规划批复项目,确保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科学合理,规模适中并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责任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2.合理布局农村学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基础上,对确需撤并的教学点稳妥实施撤并,稳妥清理空壳学校。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解决。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并优先用于教育事业。建立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根据办学标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2025年,切实改变农村地区教育薄弱面貌,义务教育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基本解决。(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3.全力消除大班额大校额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2021年,无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以上大班额严格控制在3%以下,严格控制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确保大班额基本化解。2022年,基本完成大班额化解任务,大班额占比控制在2%以内。到2023年,城区半数以上的小学班额做到不超过45人,三分之一的城区初中实现班额不超过50人。到2024年,大多数学校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到2025年,中小学班额基本达标,全区小学、初中规模基本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4.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一律按照办学标准设计建设。现有学校逐一建立办学条件台账,逐项销号,确保校校达标。在城镇学校建设改造时统筹优先解决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的问题。均衡资源配置,通过增设教学辅助用房、建设体育运动场馆,优化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小学和初中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网络多媒体教室等指标全部达标。(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5.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落实《吴忠市利通区“互联网+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2)》,到2021年,基本实现“三全两高一大”发展目标,即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素养普遍提高。到2022年,完成“三通两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工程,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基本实现所有教室及功能室有宽带网络接入和“班班通”设备;全面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基本建成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为学习者享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化,基本形成与备、教、批、辅、改、考、研、学需求相适应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以“名师工作室”等形式组织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与一定数量的教师结成网络研修共同体,提升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创新推进“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使名校优质教育资源在更广范围内得到共享,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2023年,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资源班班通均达到100%,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国家网络信息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确保网络健康安全运行。2025年,“互联网+教育”在教学、管理、评价等领域应用成效明显增强,宁夏教育云指数高于全区应用指数,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合格率达到97%以上。(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6.加强校园安全保障。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2021年,实现学校“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和进出口道路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设备全覆盖。加强专用校车标准化建设,保障农村学校学生交通专项经费,加强校车管理,消除学生交通隐患;划拨专项工作经费,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等安保措施,按标准配齐专职安保人员。校园周边治理、消防、食品安全卫生等制度常态化落实。联防机制建立并常态开展工作,校园长期保持和谐安全稳定。(责任部门:区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利通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市场监管利通分局、应急管理局)

7.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落实教师补充、交流、培训机制,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落实新机制教师“空岗补齐”和在编教师“退一补一”的教师补充机制,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积极采取城乡对口交流、镇域内互派交流,结对帮扶、教师走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推进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常态化,县域内交流轮岗教师比例每年不得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不得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继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所有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培训经费。推动校长专业化建设。加大骨干教师培训力度,不断增加名校长和骨干教师比例,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

(二)落实政府保障政策,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8.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实现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不足100名学生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人数年生均2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工作,对特殊教育学生实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并按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标准拨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特殊教育工作有效开展。(责任部门:区财政局、教育局)

9.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同步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完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分配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农村教师工作补助政策。推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指标向乡村学校倾斜。(责任部门: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统筹配置教编制。严把教师从教资格关,实行定期注册制度,确保专任教师100%持证上岗,并做到岗证一致。教育部门主动配合编制、人社部门,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考虑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等因素带来的新变化,每3年核定一次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在编制总量内,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严禁挤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各种形式“吃空饷”行为。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擅自借调中小学在编教师。教育部门会同编办、人社部门根据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分别核定中小学校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数量,由教育系统实施“岗随编定、编随人走、县管校聘”的动态管理方案,编办、人社、财政部门备案,有效防范“编岗分离”。(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11.规范招生入学管理。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划片招生,确保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各种形式的统一考试,不得设置重点班。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建立信息台账,实施精准帮扶;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的“两为主”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以当年中考报名人数为依据,将吴忠市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按照每年不低于5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促进农村薄弱学校的发展,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责任部门:区教育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妇联)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12.强化学校治理,提高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校园治理体系,切实提高校园治理能力,全面推进校园治理体系和校园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学校章程,推进现代化学校制度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重点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小规模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应急逃生技能,依法处置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强化校园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长效机制,适时开展学校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充分发挥公安、政法、卫健、文化和旅游、应急、教育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安全防控工作,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公安局利通分局、卫生健康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1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健全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监控机制、劝返机制及帮扶机制,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多方面控辍保学责任,做到“适龄生进得来、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返、流动生有去向”,控辍保学工作常态化。不断补齐短板,提升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继续稳固脱贫攻坚成果,小学六年巩固率达到97%,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各乡镇)

14.落实立德树人,坚持“五育并举”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健全完善德育工作体系,推进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教育等,发挥课程、文化、活动、实践、管理、协调育人功能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培育选树一批德育工作先进典型。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和特色体育项目,推进“教体融合”,优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计分科目和标准,强化学生健康综合干预与监测。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中小学生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肥胖率控制到全区平均水平以下。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技能,持续推进利通区创建全国艺术教育示范区,开展戏曲、围棋、书法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大力培育艺术教育特色。重视劳动教育。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每学年设立劳动教育周,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开展家务劳动、校园劳动、校外劳动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培养热爱劳动的品质。开展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劳动教育基地创建,加强劳动教育实验区建设,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建设,满足中小学劳动教育需要,建设命名1-3个自治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创建10所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家校联系,发挥社会教育资源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教育工作格局。(责任部门:区教育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团区委、妇联)

15.深化课程改革,提升教育质量。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实施基于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精品课程。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革教与学的方式、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构建“高效课堂”模式。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实施定期教研工作制度。探索实施并有效推进教研共同体、学校发展合作体建设,推进“利青同城”一体化建设,加快融入“银川都市圈”。充分发挥名师及名师工作室的引领、辐射作用,推进一批有前瞻性的教学改革项目,推出一批优课,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确保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监测学科学业水平均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间差异率低于0.15。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坚决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组织学生有偿补习等违规行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明确家长责任,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公安局利通分局、市场监管局利通区分局、综合执法局、妇联)

(四)关注群众呼声,提高社会认可度。

16.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的方式,不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常深入基层,听取学生、家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提高群众对我区教育的满意度,使我区教育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教育局)

七、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利通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工作,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有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程。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依法履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全力落实部门工作职责(见附件2),加强部门配合协作,按照评估要求和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合力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做好督查落实。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事项、建设项目情况、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库,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全面掌握义务教育发展动态,及时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委、政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各乡镇、区直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不力、管理不力、落实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1.吴忠市利通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暨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领导小组名单

2.吴忠市利通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附件1

  

吴忠市利通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暨

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玉山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晓娟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任少平  区委办公室主任

徐建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谭学军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宁晓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文明办主任

洪  军  区委编办主任

杨卫军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  茂 区教育局局长

马学军  区民政局局长(残联理事长)

张庆华  区财政局局长

任少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大为  市公安局利通公安分局副局长

邵天平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张晓萍  区审计局局长

焦志敏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孙尚杰  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周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离任后新任负责人自动增补,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附件2

  

吴忠市利通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区委办、政府办:负责做好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2.区委组织部:指导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调配交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积极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部门考核工作内容。

3.区委宣传部:加强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宣传,注重宣传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中呈现出的优秀业绩,为教育优先发展提供舆论支持。

4.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目标,配合做好学校建设项目争取、有关项目论证、审批等工作。

5.区教育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和实施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交流等均衡师资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及档案资料,为验收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按照教育部、区教育厅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方发展评估方案,组织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过程性督导评估和终结性督导评估。

6.区财政局:依法保证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义务教育经费的“两个只增不减”;及时、足额划拨城市教育费附加要、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性教育经费要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为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提供财力保障。

7.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过程中,按照新的中小学编制配备要求配齐、配足教师,及时审批办理教师职称评定、工资晋级等有关事宜,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8.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新建学校的规划、选址、放线等工作,配合临街学校做好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落实和保证中小学建设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9.区民政局(残联):负责解决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城市低保户子女、农村贫困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负责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助学工作。

11.区审计局:切实抓好“两个只增不减”、城市教育费附加、农村转移支付、生均公用经费等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

12.区公安分局:依法打击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伤害师生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不断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宣传、司法部门做好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

1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收费、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等监管工作。

14.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依法治理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非法经营游商和无证照摊点,依法治理互联网经营场所、歌舞厅、台球室等娱乐场所,依法清查收缴“三无食品”及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门头牌匾设置,依法摘除无证办学培训机构门头牌匾。

政策咨询单位: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

办公电话:0953-266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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