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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字版)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1-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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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解读单位 |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工(农)业园区、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吴有关单位:
《吴忠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办公室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厅字〔2020〕20号)精神,现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总体要求,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作、企业自律、社会参与、行业规范”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部署和指导全市创建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工(农)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创建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着力解决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2.多方协作,合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多措并举,协作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
强大合力,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创建工作。
3.以民为本,共治共享。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尺。通过创建工作,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提升人民满意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让全社会共享创建工作成果。
二、创建目标
通过3年时间开展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总体完成5方面22项具体量化指标。
(一)食品药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支持率达到90%以上,对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5%以上。
(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机制运行高效。建立统一权威的全过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监管责任和监管部门事权划分科学清晰,党政同责全面落实,综合协调机制运行顺畅,基本建成系统、完整、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城市街道社区和乡镇100%实施网格化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健全。
(三)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全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每年5批次/千人以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化学药及中成药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中药饮片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规模以上食品药品生产企业100%建立HACCP 或ISO22000 等管理体系,食品药品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达到100%,违法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应公开的监管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四)生产经营者守法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覆盖率和合格率达到98%以上,自查报告率达到95%以上,符合“阳光药店”建设标准的零售药店达到80%以上。地产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追溯体系,统一纳入“一品一码”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全市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明厨亮灶”达到98%以上,其中学校(含幼儿园)食堂达到100%,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模式达到100%。
(五)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状况纳入社会征信范围。建设覆盖全市的投诉举报系统,实现网络24小时接通,电话接通率达到100%,法定时限回复率、有效处置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事权清晰的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监管职责、事权,厘清监管范围和责任边界,强化评价考核、督查督办,形成严密高效的责任体系。(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财政保障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监管站所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满足履职需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市级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机构100%通过资质认证,构建市、县、所、市场(商超)四级快速检测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管人员培训机制,建立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员队伍。树立智慧监管理念,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提升监管实效和水平。(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构建管控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协作配合和资源信息互通共享,建立食品药品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及预警交流、抽检信息通报、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定期开展风险会商、舆情研判,有效预防安全风险。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四)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1.实施食品产地环境提升工程。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实施耕地分类清单管理,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深入推进重金属及农药化肥污染土壤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定期对粮食、瓜果蔬菜、枸杞、酿酒葡萄等产地环境进行监测,并出具年度监测报告。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加强重点入黄排水沟、库井灌溉区综合整治,对农业种植养殖环境污染实施有效防治,治理源头污染。(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2.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开展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指导农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农兽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全面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瓜果蔬菜、枸杞和中草药材种植,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药抗菌药治理。到2022年,化肥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3.严格实施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创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和抽样检测机制,快速检测进入田间地头,实现基地、农业合作社生产的食用农产品检测全覆盖。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使用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与现有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基地准出、市场准入紧密衔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4.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建立完善粮食收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粮食收购和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建立超标粮食分类档案,依规做好超标粮食的收购及无害化处置工作,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牵头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5.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推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发挥中药材合作社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进适宜我市种植的板蓝根、银柴胡、甘草等优质中药材的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种植,全面提升中药材质量。建设中药材种苗基地、标准化种植基地、林药间作基地和野生资源修复利用基地,加强与中国农大等院校合作,积极引进新技术,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实力雄厚的中药材种植公司或收购加工企业,走产加销一体化的道路。(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局、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五)强化食品药品生产加工过程监管。按照食品生产过程风险清单、责任清单,规范食品企业全过程管理,监督企业对出厂产品批批检验。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全覆盖监督检查,配合自治区药监局做好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地产食品药品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六)强化食品药品流通监管。整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早市“脏乱差”现象。规范冷链物流企业管理,不断提高冷链物流运输率,促进冷链物流稳步发展。严格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者信息档案建档率达到100%。严把食品进口关,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市场。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宁夏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一户一档”建立进货和销货电子台账。使用宁夏药品监管系统,建立实施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追溯制度。推进药品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严格疫苗等高风险药品监管,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实施“阳光药店”工程,到2022年,80%的零售药店达到“阳光药店”建设标准。按照全区统一的食品药品销售凭证格式,实现食品药品流通全过程规范留痕、源头可追、过程可控、去向可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七)强化餐饮业质量安全监管。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餐饮单位无差异化管理和用餐环境改善行动,在校园食堂、大中型餐厅逐步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鼓励引入色标管理、4D管理等模式,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责任和餐饮外卖“食安封签”制度。加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开展“文明餐桌”行动,鼓励使用公勺公筷、倡导“光盘行动”,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相关规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餐饮业环境污染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吴忠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八)推动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实施品牌培育,研究制定“吴忠早茶”品牌化标准化方案和餐饮行业服务标准,建立餐饮业旗舰店评选标准。开展吴忠特色菜品研发,鼓励优秀餐饮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中华餐饮名店”,力争每年培育1-2家中华餐饮名店、3-5个中华名菜或名点、名小吃。持续举办中国(吴忠)特色美食旅游文化节、吴忠厨王争霸赛,小吃美食节等活动,推进“两区三街四广场”建设,争取到2022年底,全市发展5-10条以餐饮为主,集旅游、文化娱乐、购物为一体综合性特色美食街区,不断提升餐饮业带动效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餐饮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每年开展3-5期餐饮业人才培训,每年培养20名左右中国烹饪大师、烹饪名师和服务大师、高级烹饪技师、餐饮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力争到2021年达到50%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2022年达到70%以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实施餐饮技能交流工程,每年组织开展1-2次餐饮业外出交流活动或邀请区外餐饮业从业者到吴忠交流。推进餐饮业融合发展,鼓励特色餐饮业向旅游集聚区转移,打造“餐饮+旅游+购物”一体化特色街区,实现吃购游融合发展。全力打造“吃在吴忠”手机APP线上平台,进一步开发网上营销、在线订餐、电子支付等大众服务功能,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九)突出重点品种、领域、业态监管
1.全面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制定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全面清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三无”、假冒劣质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保健食品、过期食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全面规范农村食品药品流通供应体系,提高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2.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全面加强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集中用餐陪餐制、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等。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对现有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进行升级改造,2020年学校、幼儿园食堂100%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模式。落实小饭桌、托幼机构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3.开展农贸市场和“小微”经营者规范达标活动。对农贸市场有序改造,促进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提档升级,持续开展“五小”食品综合治理,实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改造提升工程,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进行集中管理。规范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点、小农贸市场的经营行为,促进“五小”向集约化规范化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委、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十)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网上审批,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促进食品药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食品供给质量安全。调整优化食品药品产业布局,鼓励企业获得质量认证,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落实标准化生产,推进“二品一标”认证,发展绿色食品。完善红寺堡区千亩绿色食品枸杞、青铜峡千亩有机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引导食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围绕“盐池滩羊”“青铜峡大米”“同心圆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加快推进“同心红葱”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申报同心红葱、同心圆枣、青铜峡先锋大青葡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鼓励涝河桥牛羊肉等本地企业与淘宝、京东等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战略合作,在淘宝等平台开设旗舰店、生活馆,拓展我市滩羊肉、小杂粮、黄花菜、枸杞等特色产品线上销售,推动宁夏优质大米、亚麻籽油、牛羊肉、黄花菜、富硒面粉等优质农产品上行,增强吴忠食品产业竞争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等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打造一批放心品牌,培育一批优势企业,抓好一批示范企业和街道。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发展与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十一)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食品药品企业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确保生产经营过程合规、产品符合安全标准。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率先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落实食品添加剂“四专一准确”制度,杜绝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到2022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教育局、公安局,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十二)强化日常监督执法。严格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和抽查,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和“检打联动”,落实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问题食品药品后处理机制,对问题一查到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依法惩戒失信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十三)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定期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曝光违法行为。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失信企业相关信息,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机制,全面推行有奖举报,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和网上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支持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建立行规行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市新闻传媒中心,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0年9月20日-11月20日)
制定《吴忠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成立吴忠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各单位职责。召开吴忠市全域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全域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氛围。
(二)实施创建阶段(2020年11月-2022年9月)
1.2020年11月-2021年10月: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评价验收细则》,确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把握进度,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2.2021年11月-2022年9月: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各部门(单位)对照《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评价验收细则》组织开展自评,认真分析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积极改进;2021年底,迎接创建工作中期评估;2022年1月-2022年9月,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推进实施情况,根据中期评估和暗访检查情况查漏补缺,抓好整改,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迎接自治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全面完成吴忠市全域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总结工作不足,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各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门工作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增强创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委、市政府将结合巡视巡察,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认真履行职能,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创建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县(市、区)、本系统实际,按照创建工作目标要求,切实把握食品药品安全关键环节,突出创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实际的新模式和新举措,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成效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时间节点,以明察暗访、工作例会、现场推进会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或工作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工作开展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工作标准。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要根据自治区、吴忠市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落实部门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起点开展创建工作。要严格规范创建工作管理,确保创建工作客观公正、创建结果有效可行。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各牵头部门创建工作方案于11月下旬报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各部门要严格创建工作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注重对监管成效、特色做法、典型经验的总结,形成良好工作经验。要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对创建工作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的知晓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使创建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吴忠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吴忠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责任清单
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11月日印发
共印90 份
附件1:
吴忠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我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领导,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和任务目标的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吴忠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戴培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刚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耀强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郑金勇 市国教办专职副主任
王学海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贺永彪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卫东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马 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柳佳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尹 春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张克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毕顺元 市公安局副局长
沙黎华 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
刘学芳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玉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建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东旭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丁 俊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宋玉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执荣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学海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 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 磊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马玉磊 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何献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吴兴耀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石少华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张 晶 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徐明勇 太阳山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彭 刚 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晓明 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副主任
马林家 市新闻传媒中心副主任、副总编辑
冯爱东 吴忠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赵丽亭 利通区政府副区长
张宝岐 红寺堡区政府副区长
马希明 青铜峡市政府副市长
张 晨 盐池县政府副县长
康 峰 同心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蒋耀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伟同志兼任,负责制定吴忠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协调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创建工作督导检查等工作。
附件2: 吴忠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责任清单 | ||||
创建任务 | 创建目标 | 具体任务 | 牵头 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量化指标(22项) | (一)食品药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 | 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支持率达到90%以上,对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5%以上。 | 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
(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机制运行高效 | 城市街道社区和乡镇100%实施网格化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健全。 | |||
(三)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每年5批次/千人以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化学药及中成药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中药饮片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达到100%,规模以上食品药品生产企业100%建立 HACCP 或ISO22000 等管理体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应公开的监管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 |||
(四)生产经营者守法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 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覆盖率和合格率达到98%以上,自查报告率达到95%以上,符合“阳光药店”建设标准的零售药店达到80%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明厨亮灶”达到98%以上,其中学校(含幼儿园)食堂达到100%,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模式达到100%。 | |||
(五)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 举报电话接通率达到100%,法定时限回复率、有效处置率达到100%。 | |||
二、主要任务 (13项) | (一)构建事权清晰的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责任体系 | 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 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财政保障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智慧监管理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提升监管实效和水平。 | 各县(市、区),市财政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业农村局 |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 |
(三)构建管控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 | 建立食品药品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及预警交流、抽检信息通报、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定期开展风险会商、舆情研判,有效预防安全风险。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四)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 1.实施食品产地环境提升工程。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2.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3.严格实施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4.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 |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5.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局、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五)强化食品药品生产加工过程监管 | 制定食品生产过程风险清单、责任清单,规范食品企业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监督企业对出厂产品批批检验。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全覆盖监督检查,配合自治区药监局做好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地产食品药品安全。 | 市市场监管局 | 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六)强化食品药品流通监管 | 整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早市“脏乱差”现象。规范冷链物流企业管理。严格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严把食品进口关,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市场。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宁夏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一户一档”建立进货和销货电子台账。使用宁夏药品监管系统,建立实施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追溯制度。推进药品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严格疫苗等高风险药品监管,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按照全区统一的食品药品销售凭证格式,实现食品药品流通全过程规范留痕、源头可追、过程可控、去向可查。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七)强化餐饮业质量安全监管 |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餐饮单位无差异化管理和用餐环境改善行动,在校园食堂、大中型餐厅逐步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鼓励引入色标管理、4D管理等模式,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责任和餐饮外卖“食安封签”制度。加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相关规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餐饮业环境污染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吴忠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 |
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八)强化餐饮服务质量提升 | 实施品牌培育,研究制定“吴忠早茶”品牌化标准化方案和餐饮行业服务标准,建立餐饮业旗舰店评选标准。推进“两区三街四广场”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餐饮技能交流工程。推进餐饮业融合发展。打造“吃在吴忠”手机APP线上平台。 |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九)突出重点品种、领域、业态监管
| 1.全面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2.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 市教育局 | 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3.开展农贸市场和“小微”经营者规范达标活动。 |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委、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十)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 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放管服”改革。调整优化食品药品产业布局,鼓励企业获得质量认证,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落实标准化生产,推进“二品一标”认证,发展绿色食品。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等创建活动。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 |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市发展与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十一)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 食品药品企业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岗位,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率先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落实食品添加剂“四专一准确”制度。推进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教育局、公安局,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十二)强化日常监督执法 |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和“检打联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问题食品药品后处理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 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
(十三)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 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红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机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和网上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支持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建立行规行约。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市新闻传媒中心,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 |
备注:《责任清单》中“具体任务”与《方案》互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