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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3年度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字版)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4-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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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利通区水务局 | 解读单位 | 利通区水务局 |
为深入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农业生产及节水积极性,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解计划的通知》(宁水计发〔2023〕18号)和《吴忠市利通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吴利党办发〔2021〕64号)等相关文件,我区制定了《利通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3年度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利通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试点建设为抓手,全力打造“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
二、奖补内容
(一)精准补贴。对利通区灌域内因“2023年8月14日15时水利部针对西北4省区启动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引起超定额水费过多的用水户给予精准补贴。补贴对象为各乡镇、吴忠监狱、国营巴浪湖农场等农业用水户。
(二)节水奖励。一是根据《吴忠市利通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吴利党办发〔2021〕64号》文件,对2023年度、2024年度实际用水量与计划用水量相比有结余的用水户给予节水奖励;二是根据区水务局对各农业灌溉服务专业合作社2023年度节水工作综合考核结果,对14家农业灌溉专业服务合作社及国营巴浪湖农场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为灌溉工作中实现节水的农业灌溉专业服务合作社、国营巴浪湖农场、用水户等。
三、注意事项
本方案只针对《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解计划的通知》(宁水计发〔2023〕18号)中分配给利通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相关资金,今后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仍按照《吴忠市利通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吴利党办发〔2021〕64号)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利通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3年度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利政办法〔202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