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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关于加快推进 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4-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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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利通区民政局 | 解读单位 | 利通区民政局 |
为解决我区当前养老服务发展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推进利通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区制定了《吴忠市利通区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共中央关于制订“十四五”规划的建议中强调“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对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出台《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自治区有关养老服务政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也是破解我区当前养老服务发展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利通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制定依据
《实施方案》制定依据主要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规发〔2020〕18号)精神,等法律及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加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大力推广城乡互助养老、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二)整体推动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养老机构提升改造工程、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推进养老服务达标建设、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三)探索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新模式。
探索养老服务助力脱贫攻坚、探索智慧养老服务模式、探索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