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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利通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21-0079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2-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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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区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利通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决策时间计划 | 事项范围 |
1 | 2021年利通区高标准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 | 住建和交通局 | 1-12月 | 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
2 | 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 | 住建和交通局 | 1-12月 | 社会公众切身利益 |
3 | 利通区赵家沟苦水河大桥项目工程 | 住建和交通局 | 1-12月 | 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
4 | 沙坝沟回民公墓规划建设项目 | 民政局 | 1-12月 | 社会公众切身利益 |
5 | 利通区“互联网+城市供水” | 水务局 | 1-12月 | 社会公众切身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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