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行政决策 > 部门乡镇重大行政决策
索引号 |
640302008/2024-00018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民政局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吴忠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吴忠市利通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集体商议,2024年至今,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没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特此说明。
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