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蓄水池安全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46/2021-00017 | 文号 | 吴利应急指办发〔2021〕8号 | 生成日期 | 2021-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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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
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21年4月8日,中宁县发生一起蓄水池溃口,造成附近农田被淹,村庄部分道路受损,影响群众出行,引起社会关注。为此,自治区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蓄水池安全检查的通知》(宁汛办〔2021〕3号),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蓄水池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蓄水工程安全管理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蓄水池安全管理,解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工作安排
各成员单位要对辖区蓄水池进行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监督检查、汇总;区水务局成立行业检查组,负责对本行业的蓄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范围包括已建工程和在建蓄水池,内容包括建设情况(权益隶属关系、审批、建设规模、坝体类型)、运行管理情况(调度方案/计划、运行管理制度、日常巡护记录、外观)、抢险物资储备和抢险救援应急处置预案等。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检查,逐一摸排。不管是已建、在建,还是自建蓄水池工程,不能遗漏。查出问题,立查立改,不能立改的,限期整改或作出处理决定。
2、建立蓄水池安全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报送蓄水池安全运行信息,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3、建立与行业和综合抢险救援相适应的应急机制,提高处突能力,减少财产损失。
各责任单位望尽快行动起来,于4月28日之前完成检查工作,就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书面报告报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清平 电话:0953-2666351
传 真:0953-2666351 邮箱:365057705@qq.com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