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 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拟聘专职督学公示
索引号 | 640302044/2021-00092 | 文号 | 吴利教督办发〔2021〕12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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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教育局 |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督导事业发展,更好地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根据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党委办公室、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利通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吴利党办发〔2021〕58号)精神,经利通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决定聘用11名专职督学从事督政工作,经过推荐、审核、遴选,现对11名拟聘专职督学对象公示如下:
保学成 中共党员 利通区检察院原四级高级检察官
张福新 民 盟 利通区人大原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武旭红 中共党员 利通区法院原主任科员
李海筠 中共党员 金星镇原党委书记
杨晓霞 中共党员 金星镇明珠社区原助理社会工作师
郭自立 中共党员 吴忠市教育督导室原主任、特级教师
鲁忠群 中共党员 吴忠市教育局工会原主席、高级教师
吴彩花 中共党员 利通区开元小学原校长、高级教师
冯 炜 民进会员 吴忠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原干部、
高级教师
王世浩 中共党员 利通区教育局原干部、高级教师
陈立新 民进会员 吴忠市回民中学原教务主任、正高教师、国家级骨干教师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至7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利通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反映,可采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的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接受电话反映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电 话:0953-2267282
电子邮箱:ltqjyjdds@126.com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