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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应急指挥办公室关于严格使用管理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46/2021-00090 | 文号 | 吴利应急指办发〔2021〕16号 | 生成日期 | 20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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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
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近日,利通区应急管理局向有关地区调拨了一批应急物资,用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为规范物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使用范围
调拨的应急物资主要保障疫情防控,用于设置核酸检测、卡口检查、疫情隔离等场所(点位),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损坏和丢弃。
二、严格申领程序
按照应急物资调拨使用规定,各单位应首先使用本级储备的应急物资,本级储备的应急物资不足保障时可申请上一级储备物资。申领利通区储备的应急物资时,由区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不得越级申请。
三、严格物资发放
应急物资发放要科学合理、精准到位,严格落实“谁领用、谁签字、谁负责”,做到账物相符,手续完备。对发放情况要详细登记、分类造册、建好台账,做好备案备查。
四、严格落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应急物资的调运接收、分配使用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切实管好用好应急物资。区应急管理局要跟踪督查各地应急物资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督促纠正问题,确保使用管理严格规范。
五、做好回收准备
对可回收利用的救灾物资,按照《吴忠市利通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救灾物资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吴应急办发〔2020〕8号)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定期清洗、消毒和整理。回收的救灾物资必须保证物资配件无丢失完整无损,清洁消毒干净整洁,确保物资种类、数量无误,外观完好。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指挥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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