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利通区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19-00154 | 文号 | 吴利政办发〔2019〕43号 | 生成日期 | 2019-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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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9年利通区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有关工作,根据自治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夏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重疾防控发〔2019〕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利通区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利通区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乙脑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乙脑疾病流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实施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防止乙脑疫情流行, 提高重点人群乙脑保护性抗体水平,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接种地区
在利通区辖区农村开展乙脑疫苗接种工作。
三、目标人群
(一)主体人群。利通区农村居住的40〜70岁人群(1949年1月1日-197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二)高危人群。一是接种地区牲畜养殖人员、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出租车和长途运输司机;二是接种地区医疗机构感染科、急诊科、神经科医务人员以及参与乙脑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的公共卫生人员;三是5—10月期间赴农村地区参与临时性活动人员。
以上目标人群约7.8万人。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85%,预计接种人数6.6万人。
四、接种原则
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种前体检”的原则,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凡无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禁忌症者(无论其既往有无乙脑疫苗免疫史),均应接种1剂次(0.5ml)乙脑减毒活疫苗。
五、进度安排
4月15日至4月30日,开展疫苗集中采购、人员培训、摸底登记等准备工作;5月5日至5月25日,实施集中接种工作;5月26日至5月31日,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本次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按照自治区安排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负责做好目标人群摸底登记;区卫健局负责疫苗需求计划制定、人员分级培训、现场集中接种工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协同各乡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宣传培训。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现代化媒体、发放宣传品、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开展家喻户晓的宣传,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区卫健局要协调市疾控中心完成对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村级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由各乡镇卫生院组织培训,培训必须覆盖到所有预防接种单位。培训内容包括组织实施安排、摸底登记、宣传动员、种前体检、疫苗接种实施、信息系统操作、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监测及处置等相关内容。
(三)摸底登记。目标人群摸底登记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由吴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统计年鉴初步估算应接种人数。第二阶段由各乡镇组织村(社区)委会采取入户调查方式进行摸底。摸底过程中重点做好目标人群登记、宣传单和条形码发放、接种意愿统计等。摸底信息均需通过“宁夏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进行录入,对于摸底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开展摸底调查,确保准确掌握应接种人数。
(四)集中接种。此次预防接种采取集中接种的方式,由区卫健局牵头,在各乡镇卫生院开设乙脑疫苗预防接种门诊,抽调专门人员协调部署现场接种。预防接种门诊要严格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种前体检”的原则,不得采取强迫、误导等方式引导目标人群接种。接种前,临床医生应对所有受种者进行体格检查,必要时进行临床体检。登记和接种人员务必要做好询问告知,与健康受种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严格落实“三查七对”制度,并通过“宁夏免疫规划信患管理系统”客户端实施疫苗扫码入库、受种者扫码查询、扫码接种上传信患等。
(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监测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期间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监测、报告、调查和处置工作,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要求配备急救药品、设备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按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进行处置。
(六)督导评估。利通区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县级驻点包乡、乡级驻点包村”的原则,全程参与督导检查工作。对于接种率快速评估不达标的地区,要尽快组织查漏补种。
附件:1.利通区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3.宁夏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摸底登记表
4.宁夏重点人群流行性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知情同意 5.宁夏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接种情况统计表
6.宁夏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统计表
7.宁夏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宣传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利通区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金 淼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马林忠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焦志敏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金 萍 区财政局副局长
马福军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
马晓东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 林 金积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杨作义 高闸镇政府副镇长
马 阳 金银滩镇政府副镇长
马克凤 扁担沟镇政府副镇长
和艳波 古城镇政府副镇长
马彩霞 上桥镇政府副镇长
金晓荣 胜利镇政府副镇长
马光兵 金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宁芳 东塔寺乡政府副乡长
闫丽璐 板桥乡政府副乡长
景泽峰 马莲渠乡政府副乡长
黑岳峰 郭家桥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焦志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乙脑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
附件2
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居民朋友:
流行性乙型脑炎(以下简称乙脑),国际上称日本脑炎,是一种经蚊子传播的人畜共患病,致残率和病死率高。我区为乙脑流行区,2018年多个县(区)出现了乙脑疫情。为保护我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5月5日~5月25日,在重点县区农村开展乙脑疫苗群体性接种。
如果您居住在农村,年龄在40~70岁(即1949年1月1日~197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之间,或者从事牲畜养殖、兽医、环境卫生整治、司机、卫生等高危职业,无论既往有无乙脑疫苗接种史,凡无接种禁忌的,均可在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免费接种一剂次乙脑疫苗。
请您务必如实提供您的身体健康状况。
如果您有以下情况,不能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①患不明原因发热、急性传染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期、中耳炎、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精神疾病;②已知对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明胶过敏,或曾患过严重过敏性疾病者;③患有免疫系统疾病(包括原发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正在使用具有免疫调节制剂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例如全身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等)、目前或近期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等;④曾患或正患急性播散性脑脊髓膜炎、吉兰-巴雷综合症、多发性神经炎、脑病、未控制的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如果您有以下情况,可在医生的指导下预约补种:①3个月内使用过免疫球蛋白;②1个月内注射过其他减毒活疫苗;接种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接种前后注意事项:①携带身份证和工作人员配发的条形码;②吃好,休息好,避免空腹接种造成晕针等;③配合接种门诊医生进行简单的体检;④认真阅读并签署知情同意书;⑤接种后留观30分钟,当日避免洗澡;⑥接种后如有不适,请咨询接种门诊医生。
附件3
宁夏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摸底登记表
宁夏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摸底登记员: 登记时间: 2019 年 月 日
条形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职业 | 工作单位 | 接种意愿 | 不愿意接种原因 |
注:1.条形码:务必与发放给应种对象的一致。 2.职业(填写相应序号):①农民②牲畜养殖人员③畜牧兽医工作人员④环卫工人⑤出租车和长途运输司机⑥临床医务人员⑦公共卫生人员⑧5月~10月期间将赴农村地区参与临时性活动的人群⑨其他;填⑨请备注。3.接种意愿(填写相应序号):①愿意②不愿意。4.不愿意接种原因(填写相应序号):①接种禁忌②接种期间外出③没必要④担心疫苗不安全⑤担心接种后出现不适⑥接种单位太远⑦再等一等,看看周围人是否接种⑧其他;请备注。
附件4
宁夏重点人群流行性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
【疾病简介】流行性乙型脑炎(以下简称“乙脑”)是由蚊虫传播的人畜共患的急性病毒性传染病,起病急,常累及患者中枢神经系统,病情严重者致重症脑炎,出现高热、惊厥、昏迷、直至痉挛性瘫痪,甚至死亡。重症病例幸存者常留有明显的后遗症。
【疫苗作用】预防乙脑。
【接种禁忌】
1.患不明原因发热、急性传染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期、中耳炎、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精神疾病。
2.已知对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明胶过敏,或曾患过严重过敏性疾病者。
3.患有免疫系统疾病(包括原发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正在使用具有免疫调节制剂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例如全身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等)、目前或近期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等人群。
4.曾患或正患急性播散性脑脊髓膜炎、吉兰-巴雷综合症、多发性神经炎、脑病、未控制的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不良反应】
1.常见不良反应:注射部位疼痛、触痛,一过性发热、皮疹。
2.罕见不良反应:重度发热。
3.极罕见不良反应:过敏性皮疹、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癜、血管神经性水肿。
【注意事项】
1.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2.因疫苗特性或受种者个体差异等因素,疫苗保护率并非100%。
3.接种后请在现场留观30分钟。
4.接种后如有不适,请及时告知接种医生,严重者请及时就医。
请您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如实提供您的健康状况。
宁夏重点人群流行性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
接种前受种者或监护人应告知/医生应询问下列健康状况:
1.是否患不明原因发热、急性传染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期、中耳炎、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精神疾病。( )
2.是否对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明胶过敏,或曾患过严重过敏性疾病者。( )
3.是否患有免疫系统疾病(包括原发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正在使用具有免疫调节制剂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例如全身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等)、目前或近期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等人群。( )
4.是否曾患或正患急性播散性脑脊髓膜炎、吉兰-巴雷综合症、多发性神经炎、脑病、未控制的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
5.是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6.是否有该疫苗说明书所列的其它禁忌症。( )
7.除上述所列之外的其他不适
本人已在医务人员帮助下,详细了解有关本疫苗的品种、注意事项、接种效果、禁忌及可能出现的反应等内容已经享受知情权。
是否知情:是□ 否□
是否同意: 是□ 否□
受种者/监护人签名:
接种日期: 2019年 月 日
附件5
宁夏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接种情况统计表
报告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地区 | 目标人群摸底数(人) | 接种人数(人) | 未种人数(人)(按未种原因统计) | ||||||||||||||||||||||
农民 | 医务人员 | 牲畜养殖人员 | 畜牧工作者 | 环卫工人 | 司机 | 其他 | 合计 | 农民 | 医务人员 | 牲畜养殖人员 | 畜牧工作者 | 环卫工人 | 司机 | 其他 | 合计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 | ⑧ | 合计 | |
合计 |
注:通过各接种门诊客户端统计,逐级上报,注意逻辑关系,目标人群摸底数合计=接种人数合计+未种人数合计;各小项累加与该项合计数一致。未种人数分类:①接种禁忌②接种期间外出③没必要④担心疫苗不安全⑤担心接种后出现不适⑥接种单位太远⑦再等一等,看看周围人是否接种⑧其他请备注。
附件6
宁夏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统计表
报告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乡镇 | 组织动员情况 | 承担摸底的单位数(个) | 承担接种门诊数(个) | 参与工作人员数(人) | 备 注 | ||||||||||||||
实施方案是否发文、发文机构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乡镇卫生院 | 其他(请备注) | 是否成立技术指导组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乡镇卫生院 | 村卫生室 | 其他(请备注)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乡镇卫生院 | 其他(请备注) | 摸底 调查 | 现场 组织 | 临床体检人员 | 询问登记人员 | 接种 人员 | 合计 | ||
填写乡镇名称 | 0=未发文 | 0=未下发 | 0=未成立 2=卫生行政 | 0=未召开 | 0=否 | ||||||||||||||
合计 |
附件7
宁夏重点人群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宣传情况统计表
形 式 | 单位 | 本级 | 下级小计 | 合计 |
宣传动员会议 | 次 | |||
实际参与单位数 | 个 | |||
网站 | 点击量 | |||
微信 | 点击量 | |||
微博 | 点击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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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 | 次 | |||
电视 | 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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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指行政村一级;“本级”指乡镇政府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