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流程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22-00016 | 文号 | 吴利政办发〔2021〕84号 | 生成日期 | 2022-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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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办会程序,现将会议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事务性议题材料应套红头文件印制(模板见附件),各单位如有议题需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请严格按照附件“红头”格式套头彩色打印议题材料,以免格式错误。
2.会议材料应秉承简洁、明晰的原则,议题汇报时间一般应控制在三分钟内。议题材料根据模板起草后,应按议题审批单所列程序签字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并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后,将盖有红色印章的议题审批单原件及相应材料印制6份报至政府办218室,经确认后方可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题,审签程序不完整或未提供议题审批单原件的,不予列入会议议题。
3.议题内容涉及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做好决策草案拟订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各项工作,并在提交议题时后附有关材料。未履行上述有关程序的,一律不予列入会议议题,不得提交会议审议。
4.会议使用的议题材料由提交单位自行印制,印制份数根据列席情况确定,一般为所需列席单位数量+20份,无特殊情况材料应于会议召开前2日交至政府办218室,且材料提交后不得进行修改或替换,前五日未完成审签手续一律不列入议题。
5.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需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要严格执行政府党组文件签发程序,并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审阅签发后,联系区政府办220室确定文号并加盖政府党组印章。
6.会议材料排版格式为:
(1)标题:字体为方正小标宋简体_GBK,字号为二号(标题居中,词组不能分开,标题较长时可分行,呈倒阶梯状)
(2)副标题:一级标题为黑体,二级标题为楷体_GB2312加粗,三级标题为仿宋_GB2312加粗。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
(3)页面设置:上3.7cm,下3.5cm,左2.8cm,右2.6cm;页脚边界2.8cm。
(4)正文:中文字体为仿宋_GB2312,数字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号三号,单字不能成行。每个自然段首行缩进两字,行间距固定值一般设为28.8磅,可视版面情况适当调整。
(5)附件:应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位置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字体为仿宋_GB2312。如有顺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要分行时,应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6)落款:一般在材料标题下空1行居中位置标注提请单位名称,字体为楷体加粗,会议材料无需标明时间。
(7)印章:会议材料无需加盖印章。
(8)页码:会议材料超过2页应当编制页码,页码格式为四号宋体,居中“-2-”形式,首页不标注页码,次页以序号2计起。
(9)印制要求:双面印刷,左侧上下三分之一处装订2枚订书针。
附件:1.利通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单
2.政府常务会议材料模板及以政府党组文件报区委常委会议材料模板
附件2:政府常务会议材料模板及以政府党组文件报区委常委会议材料模板.wps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