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利通区政府(办)文件

关于印发《吴忠市利通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2-00388 文号 吴利政办发〔2022〕41号 生成日期 2022-04-24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利通区人社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各有关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利通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区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一、现实基础

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制定印发了《利通区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吴利党办发〔2018〕9号)和《吴忠市利通区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吴利政办发〔2021〕65号),连续9年将养老服务列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养老服务的硬件设施更加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老年人安全感幸福感日益增强。

居家养老服务提能增效。全面落实社区养老服务配套用房,建有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8个、农村老饭桌23个、农村幸福院50个。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新建小区必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为781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免费实施适老化改造。率先推进“爱心车轮”老年助餐模式,为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难老年人送餐上门,每天近500名老年人享受助餐服务,覆盖31%社区(村)。在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置老年大学教学点,老年人在老年大学学习。所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签约。

机构养老服务量质齐升。全区共有养老机构4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3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家,全区社会养老床位2074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6.7张。养老机构护位141张,占机构床位数的23.2%。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实行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基本养老服务更加健全。全区为6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免费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年为享受城乡高龄老人津贴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加强公办机构的托底职能,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上门开展探访和帮扶服务。

要素支撑体系更加完善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稳步推进“智慧养老”平台项目建设,提升养老服务的精细化和精准度。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审核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老年人享受意外伤害保险“零次跑”。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全区共有机构服务人员45名、居家服务人员40名,岗前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

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增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家,民办(民营)机构床位占机构床位22.58%。18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通过服务站点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协议外包等方式,以老年生活照料、辅具用品、健康服务、文体教育、旅游娱乐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迅速发展,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

“十三五”时期利通区养老服务体系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主要指标

2019年目标值

2020年

完成值

完成情况

1

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50%

68.86%

完成目标

2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60%

64.28%

完成目标

3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

35%

36.7%

完成目标

4

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

60%

100%

完成目标

  

  

尽管“十三五”时期我区养老服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未来的发展形势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养老服务城乡发展不均衡,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养老服务质量不高,机构养老入住率比较低,供需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整体不高,养老服务产业化程度不高,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尚未充分激发等。

(二)发展背景

我区“十四五”时期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挑战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老龄化快速发展带来新挑战。人口老龄化总体呈现基数大、增速快的特征。截至2020年底,利通区辖4乡8镇,28个城镇社区,106个行政村,2个场办,总人口42.06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6.1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3.3%。60-69岁的老年人为36379人,占老年人总数的61.6%;70-79岁的老年人为17848人,占老年人总数的30.2%;80-89岁以上高龄老人4870人,90-99岁以上老人507人,100岁老人15人,留守老人1879人,失能老人548人,城乡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60人残疾老人1874人,城乡困难老年人8055人。据预测,到2025年,我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人将超过7万人。同时,家庭照护能力下降势必需要社会养老服务补位,建设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任务十分紧迫老年人需求升级带来新挑战。老年人需求结构已经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从简单的生活照料向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转变,从被动接受服务向主动参与服务转变,老年人越来越追求物质的高品质、精神的高品位、社会生活的高度参与大量低龄健康老年人人力资源开发仍具有丰富潜力,亟需搭建发挥作用的平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内大循环带来新机遇。巨大的老年人口背后蕴藏着庞大的消费潜力,孕育了大量的产业机会,“银发经济”是未来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养老服务是推行普惠数字服务的重点领域,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顺应人民群众对老有所养、老有颐养的期盼,围绕基本养老服务做足文章,力争“十四五”期间,率先建成全覆盖、保基本、多形式、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深化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发展老龄产业,推动各领域各行业适老化转型升级,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城市,奋力打造与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地区相适应的幸福颐养“重要窗口”,持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策导向,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支持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实行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养老服务资源供给,在政府保基本、促普惠的基础上丰富个性化养老服务。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服务短板。有效破解供给总量和供给结构的双重问题,促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统筹城市和农村,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供给与需求精准对接。

坚持需求导向,进行分类施策立足需求导向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问计于民,更加关注康养保健、健康护理、心理疏导等新需求,突破科技助老的“数字鸿沟”。

坚持质量导向,促进融合发展以数字赋能促品质提升,优化服务标准,加强人力资源和科技支撑,促进居家、社区和机构服务融合发展,提升医养康养服务水平。

(三)主要目标

按照兜住民生底线、保障基本民生的总体要求,率先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普惠均等、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和多层多样的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协调平衡和良性互动。加快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结合、事业产业协同、线上线下融合、人才科技相辅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制度基础持续巩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发展更加均衡,强化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发展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老年人不分户籍享受养老服务。

产品服务优质丰富。养老服务设施更加均衡,养老服务机构布局更加合理,服务质量监管更加有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20张,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50张以上。

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大规模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所有护理员具备基本康复知识,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500人次,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5人,高级和技师级护理员占比20%以上。

科技支撑智慧便捷。依托民政部“金民工程”系统,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集成,智慧场景高频应用,老年人获取服务更加便利,实现全区养老服务的精准有效供给。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主要指标

项目名称

2020年

2025年

属性

责任单位

老年人福利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39%

6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100%

10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特困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1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居家社区养老

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件率

----

10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乡镇范围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6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

----

5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机构养老

护理型床位占比

38%

6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一级养老机构

----

1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医养康养

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的比例

60%

100%

预期性

区卫健局

具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医养结合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养老机构占比

74%

80%

约束性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70%

预期性

区卫健局

养老服务人才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培训率

100%

100%

约束性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培训机构

----

不少于2所

预期性

其他单位

社会工作者与老年人比例

----

1/1000以上

约束性

区民政局

老年教育

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

----

80%

约束性

区民政局区委老干部局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

1.  加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1+N”城市养老服务模式(即中心城区建设1个城市养老服务综合体、N个养老服务站点)。加快城市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建成集全托照顾、日间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助餐、信息服务、儿童关爱、展示体验等于一体的中高端养老服务综合体。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民小区为载体,根据老年人需求,建设嵌入式养老机构、助餐点、爱心超市等养老服务设施。强化养老服务设施运行指导和管理,切实提高已建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到2025年底前,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90%以上。

2.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将补齐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乡镇养老服务能力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推动乡镇农村老饭桌、幸福院转型为区域性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向居家和社区养老延伸服务。拓宽农村养老服务覆盖面,补足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养老服务设施,2022年年底前,新建农村老饭桌3个,因地制宜设置服务功能,满足农村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引导社会组织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将具备资质的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到2025年底前,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65%以上。

3.  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开展居住小区无障碍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和社区环境。开展家庭适老化设施改造,2022年底前,采取争取福彩公益金和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开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改造,结合老年人需求,整合优化全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布局,合理配置相关功能,有效盘活闲置资源,充分发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到2025年底前,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80%以上。

4.  大力推广城乡互助养老。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乡社会治理重要内容,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探索“时间银行”等做法。继续深化和推广社区养老志愿服务模式,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社会参与、政府扶持”的原则和“低龄帮高龄、健康助失能”的思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支部、村委会的组织领导作用,依托村老年人协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志愿者成立互助养老服务队,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志愿者服务和邻里守望等常态化活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日间照料、搭伙助餐、临时托养等服务,满足农村高龄、空巢、贫困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5.  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全域推进医养结合,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医疗卫生设施同址或临近设置,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建立签约服务机制,签约服务率不低于60%。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签约服务机制,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鼓励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到2025年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和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

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二)整体推动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6.  实施养老机构提升改造工程。到2023年全区投入运行的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数不低于800张,在全面满足兜底保障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重点为高龄、重病、失能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逐步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实施区失能特困人员照护中心提升改造,重点增加护理型床位,增强康复理疗、心理关爱等服务能力。聚焦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到2025年年底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不低于30%。

7.  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继续实施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不区分经营性质按老年人数量同等享受运营补贴,入住的老年人按规定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2023年年底前,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供暖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8.  推进养老服务达标建设。建立老年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对老年人失能失智等级、服务需求类型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33168—2016)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33169—2016)三项国家标准,到2025年年底前,实现50%以上养老机构和50%以上日间照料中心达到国家标准。

9.  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及专家信息库。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家政服务人员、医院护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养老服务。定期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完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估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从业年限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护理人员给予适当从业补贴。到2025年年底前,每千名老年人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

)探索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新模式

10.  探索养老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到2025年年底前,将重点返贫监测人员和已返贫贫困人口中失能失智、孤寡失独、特困、高龄等老年人纳入重点服务对象,定期提供“六助一巡访”服务(即助洁、助餐、助心、助医、助农、助急、巡访)。将有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养老服务队伍,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利用养老服务中心闲置床位,在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将有意愿享受分散特困供养的贫困老年人实行低偿集中供养。

11.  探索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建立老年人及养老服务设施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数据库,建设统一管理、综合开放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利用智能化平台,整合医疗卫生、家政、志愿服务等资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发展养老应急服务网络,开设应急救援功能。鼓励社会力量在参与养老服务过程中,开发养老服务相关信息产品和工具,为老年人提供科学、精准、便捷、高效的服务。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依托民政部“金民工程”信息系统,建成覆盖全区的养老服务应用系统,汇聚老年人基础信息与多元服务主体信息,形成全区养老服务数据资源库,规范数据来源,统一数据标准,保护数据安全,实现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居家养老服务等信息资源对接,提供精准数据服务,到2025年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智慧养老院或1个智慧养老社区。

12.  探索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融合发展。放活养老服务市场,引进和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或社会组织,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形式,运营管理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机构向居家和社区开展养老延伸服务,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将专业服务延伸到服务站点及居家老年人。到2023年年底前,公办养老机构和新增、独立建设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60%以上由社会力量运营,6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延伸。

(四)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13.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完善落实消防、食品、医疗、设备等安全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引导养老服务主体(包括养老机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未备案但已实际开展老年人集中照料服务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长期安全运营。进一步明确民政、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任务,主动防范消除建筑、消防、医疗卫生、食品、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养老服务领域安全质量监管。

14.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依规筹集和使用资金,加大对以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依法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养老服务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切实发挥好资金社会效益。

15.加强应急处置监管。将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安委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安全规范、行业标准、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突出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检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灭火和应急疏散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聚集性传染病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和应急工作。

(五)推进安宁疗护体系建设

16.加强安宁疗护机构和床位建设。将安宁疗护工作纳入区域卫生规划。鼓励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结合自身实际,增设安宁疗护床位,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开展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根据需求,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举办安宁疗护机构、设置安宁疗护中心。

17.规范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理的转诊制度。推进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安宁疗护服务收费,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

18.完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宁疗护的认知度、接受度。到2025年底,将利通区金乐居养老服务中心和利通区镇海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安宁疗护服务点,探索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安宁疗护体系和运行模式。

四、支持政策

(一)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规划建设要求,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同步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位置及规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配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未达到规定最低标准的,不得通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审查。对存在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老旧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配建标准的,通过新建、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并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到2025年年底前,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二)确保场地供给。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探索“两无偿一优先”发展社区养老设施,社区服务用房40%以上“无偿”用于养老服务,公建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公益性养老服务,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办公用房“优先”用于养老设施。探索将长期空置的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养老服务。

(三)加大政府投入。把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纳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到2022年年底,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落实贫困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救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标准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高龄津贴正常调整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同,切实发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动全区养老服务发展,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持续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党建+养老服务”,发挥党建工作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党建工作与养老事业有机结合,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强化监督建立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实施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红黑名单”管理。建立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引入或培育第三方监管评估机构和组织,对服务机构和服务情况开展监督评估,将评定结果作为政府补助运行经费的主要依据。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重大意义,报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切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力选拔养老服务领域涌现出的各级各类先进典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表彰激励,形成家喻户晓、广泛参与的共建局面,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风尚。

(四)加强监督评估强化规划执行刚性,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对规划情况进行评估,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ICP备19000976号-1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186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