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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吴忠市利通区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指南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2-00558 文号 吴利发改发〔2022〕31号 生成日期 2022-06-13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利通区促进消费工作实施方案》(吴利政办发〔202260号),现将《吴忠市利通区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10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利通区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指南

  

一、实施传统消费提升行动

(一)发放惠民消费券。发放惠民消费券,引导银行、商贸企业、平台共同参与,围绕零售、餐饮、住宿等消费领域,采取政府、平台、企业共同筹资方式,分批次投放消费券及优惠让利200万元,活跃消费市场。

【实施细则】:围绕零售、餐饮、住宿等消费领域,采取政府、平台、企业共同筹资方式,分批次投放不同面额的消费券,并推出企业折扣、满减等让利优惠。

【申报主体】:利通区域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商贸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

【支持领域】:商贸流通领域

【申报条件】:1. 利通区域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零售、餐饮、住宿企业,个体工商户;2. 能够与消费券发放平台开展支付端业务合作。

  【申报流程】:620日前,企业、个体工商户向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报送参与活动申请表,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根据投入消费券规模选定一定数量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与活动,与平台合作发放消费券,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申报材料】:1. 吴忠市惠民消费券参与企业申请表;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 所属销售网点明细表(含网点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主管部门】: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承办科室】:商贸流通办

【联系电话】:0953-2905656

二、实施大宗商品消费稳定行动

(二)实施汽车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宁夏号牌旧车,同时对在市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市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燃油汽车给予3000/辆补贴,新能源汽车给予4000/辆补贴。引导汽车消费向农村延伸,组织实施新一轮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举办汽车下乡专场活动,活动规模达到30个展位、活动时间超过2天(含)的汽车展销活动,每场最高给予5万元宣传推广费用补助。

1.以旧换新活动。

【实施细则】: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宁夏号牌旧车,同时在利通区域范围内购买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市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所购车辆价格在10万元及以上的,燃油汽车给予3000元/辆补贴,新能源汽车给予4000元/辆补贴,以资金规模确定补贴数量,以申报先后时间为准。

【申报主体】:在利通区域范围内新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车的个人。

【支持领域】:汽车销售行业

【申报条件】: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宁夏号牌旧车,同时在利通区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市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交材料,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审核后,将审核意见连同申报资料上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市级商务主管部会同市财政部门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申报材料】:1. 个人购车发票、新车登记证书、个人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2. 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车辆转移证明及汽车报废证明。

【主管部门】: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承办科室】:商贸流通办

【联系电话】:0953-2905656

2.汽车下乡活动。

【实施细则】:活动规模达到30个展位、活动时间超过2天(含)的汽车展销活动,每场给予主办方最高5万元宣传推广费用补助。政策实施期内最多支持10场次,以综合评定结果为准。

【申报主体】:有会展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在吴忠市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

【支持领域】:汽车销售行业

【申报条件】:1. 企业自主举办的以利通区本地企业经销车辆为主的汽车下乡活动;2. 活动支出费用(包括宣传、展台搭建、场地等)成本必须大于20万元;3. 每个主办单位享受补助政策不超过1次;4. 对已申请或已获得其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活动不再重复予以支持;5. 活动举办期间,发生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或知识产权纠纷等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不予支持。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交材料,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审核后,将审核意见连同申报资料上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1. 企业申请书,内容需包括:企业名称、基本情况、项目策划书或方案(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企业、宣传以及投入费用等);2. 展会相关证明资料;3. 项目总结报告;4.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部门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企业或法人征信记录复印件。

【主管部门】: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承办科室】:商贸流通办

【联系电话】:0953-2905656

(三)开展新能源汽车促消活动。对同一品牌在利通区范围内开展店庆、新车上市等促销活动,活动期限最长不超过7天,活动期间销售新能源汽车超过30台(含)以上的,每场最高给予5万元宣传推广费用补助;销售超过50台(含)以上的,每场最高给予10万元宣传推广费用补助。

【实施细则】:支持汽车销售企业通过店庆、新车上市发布等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活动期限最长不超过7天,活动期间销售新能源汽车超过30台(含)以上的,每场最高给予5万元宣传推广费用补助;销售超过50台(含)以上的,每场最高给予10万元宣传推广费用补助。

【申报主体】:在利通区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

【支持领域】:汽车销售行业

【申报条件】:1. 企业自主开展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活动;2. 活动支出费用(包括宣传、展台搭建、场地等)成本必须大于20万元;3. 每个主办单位每年享受补助活动不超过2次;4. 对已申请或已获得其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活动不再重复予以支持;5. 活动举办期间,发生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或知识产权纠纷等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不予支持。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交材料,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审核后,将审核意见连同申报资料上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申报材料】:1. 企业申请书,内容需包括:企业名称、基本情况、项目策划书或总体方案(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企业、宣传以及投入费用凭证等);2. 展会及销售新车相关证明资料;3. 项目总结报告;4.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部门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企业或法人征信记录复印件。

【主管部门】: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承办科室】:商贸流通办

【联系电话】:0953-2905656

(四支持开展绿色家电惠民行动加大对绿色智能产品销售的支持力度,对在利通区内一次性购买一、二级能效家电满3000元的给予200元补贴;满5000元及以上的给予500元补贴。

【实施细则】:对在利通区内一次性购买一、二级能效家电满3000元给予200元补贴、满5000元及以上给予500元补贴。以资金规模确定补贴数量,用完为止。

【申报主体】:宁夏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家电零售企业。

【支持领域】:家电零售企业

【申报条件】:1. 宁夏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家电零售企业,且在吴忠市域范围内有3家以上连锁门店;2. 能够与补贴券发放平台开展支付端业务合作,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申报流程】:620日前,企业向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报送绿色家电惠民行动参与企业申请表及材料,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汇总后报送至市商务主管部门,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投入补贴券规模选定一定数量的企业参与活动,与平台合作发放补贴券,根据企业补贴券使用数量核定资金,拨付补贴资金。

【申报材料】:1. 吴忠市2022年绿色家电惠民行动参与企业申请表;2.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 所属销售网点明细表(含网点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销售品牌等)。

【主管部门】: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承办科室】:商贸流通办

【联系电话】:0953-2905656

三、实施餐饮品质消费行动

(五)持续推动餐饮品牌建设。支持开展2022大西北吴忠早茶美食文化节,扩大吴忠早茶宣传,支持开展吴忠早茶系列评选活动;对当年获得中华老字号”“中华餐饮名店的商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支持吴忠早茶品牌经营,对当年在我市新开1000平方米以上,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早茶品牌店,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1.获得中华老字号”“中华餐饮名店(列入中餐特色美食企业名录)

【实施细则】:2022年成功申报,新获得中国烹饪协会授予的中华老字号”“中华餐饮名店(列入中餐特色美食企业名录)的餐饮单位,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申报主体】:在利通区依法注册的餐饮单位

【支持领域】:餐饮行业

【申报条件】:餐饮单位自主申报,并获得中国烹饪协会授予的中华老字号” “中华餐饮名店(列入中餐特色美食企业名录)称号。

【申报流程】:餐饮单位向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交材料,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审核后,将审核意见连同申报资料上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1. 获得中华老字号” “中华餐饮名店(列入中餐特色美食企业名录)称号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3. 申报单位或法人征信记录复印件。

【主管部门】: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承办科室】:商贸流通办

【联系电话】:0953-2905656

2.新开早茶品牌店。

【实施细则】:在吴忠市新开1000平方米以上,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早茶品牌店,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申报主体】在利通区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

【支持领域】:餐饮行业

【申报条件】:1. 由企业(个体经营户)自主投资,在吴忠市范围内新开1000平方米以上,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早茶品牌店;2. 投资费用(包括当年房租、装修、设施设备等),投资不少于100万元;3. 早茶店店面整体装修和布局要能突出吴忠地方特色文化风格和内涵,符合早茶示范点标准;4. 对已申请或已获得其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不再重复予以支持。

【申报流程】:餐饮单位向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交材料,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审核后,将审核意见连同申报资料上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1. 企业申请书,内容需包括:企业名称、基本情况、建设方案,企业账户账号、联系方式等,申请书需盖企业公章;2. 资产投资明细及发票、付款凭证、合同等;3. 提供专项审计报告;4. 单位营业执照、税务部门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单位或法人征信记录复印件。

【主管部门】: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承办科室】:商贸流通办

【联系电话】:0953-2905656

四、实施新型消费引导行动

(六)推动首店经济发展。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对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商业街区运营机构每引入1家中国(内地)首店(旗舰店)、西北首店、宁夏首店、吴忠首店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按照当年投资额的50%40%30%2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最高补助分别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在引领时尚新品消费方面,支持符合高端消费品标准的商品品牌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给予不超过投入资金20%的资金补助,每场活动最高支持10万元。支持大学生积极创业,在本市注册开办实体店给予房租补贴8000元。

1.引入中国(内地)首店(旗舰店)、西北首店、宁夏首店、吴忠首店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

【实施细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每引入1家中国(内地)首店(旗舰店)、西北首店、宁夏首店、吴忠首店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按照当年投资额的50%40%30%2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最高补助分别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政策实施期内支持项目不超过10个,以最终评定结果为准。

【申报主体】:在利通区辖区内注册的商贸综合体法人企业或承担商业街区运营管理的法人企业

【支持领域】:零售、餐饮行业

【申报条件】:符合首店认定条件并在利通区域范围内注册。品牌首店的认定需以商务部门认可的行业协会或聘请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认定为主,参考专业机构发布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名录,其中国际品牌应为在中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登记注册的外资企业旗下品牌,品牌创立时间应不少于5年,上年度末的品牌价值在国际市场同类产品中排名应在50名以内。本土品牌应为在中国行政区域(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进行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旗下品牌,细分为引领性品牌和原创性品牌,其中本土引领性品牌的创立时间不应少于3年,上年度末的品牌价值在国内市场同类产品排名应在20名以内;本土原创性品牌应具有独特的创意设计,在细分市场占有率领先,且能引领市场消费风尚。

【申报流程】:企业向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交材料,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审核后,将审核意见连同申报资料上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1. 企业申请书,内容需包括:企业名称、基本情况、品牌名称、发展规划等;2. 品牌首店证明材料;3. 申报企业及首店营业执照、税务部门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企业或法人征信记录复印件。

【主管部门】: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承办科室】:商贸流通办

【联系电话】:0953-2905656

2.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

  【实施细则】:对举办符合高端消费品标准的商品品牌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企业给予不超过投入资金20%的资金补助,每场活动最高支持10万元;同一品牌一年之内只支持其中一项活动,企业资金投入包含宣传、氛围营造等费用,政策有效期内支持不超过5场次活动,以最终评定结果为准。

【申报主体】:在利通区辖区内注册的商贸流通法人企业

【支持领域】:零售行业

【申报条件】:符合高端消费品标准的商品品牌首发、首秀、首展活动。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交材料,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审核后,将审核意见连同申报资料上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申报材料】:1. 企业申请书,内容需包括:企业名称、基本情况、项目策划书或总体方案(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企业、消费品名称、高端消费品商品品牌证明材料、宣传以及投入费用等);2. 项目总结报告(包括活动支出、票据、视频及效果等);3. 企业营业执照、当地税务部门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企业或法人征信记录复印件。

【主管部门】: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承办科室】:商贸流通办

【联系电话】:0953-2905656

3.鼓励大学生创业。

【实施细则】: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政策,对毕业5年内创业的大学生,可给予房租补贴。

【申报主体】:离校5年内大学毕业生

【支持领域】:大学生创业

【申报条件】:大学生毕业 5 年内,因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场地有限或经营项目不适合难以进入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的,经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在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外租用经营场所的,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创业毕业生房租补贴,房租补贴按先缴后补贴的原则。

【申报流程】:由高校毕业生向创业地县(市、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实地复查,审核公示,核拨补贴资金。

【申报材料】:1. 填报《高校毕业生创业房租补贴申请表》;2. 提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员工工资发放流水和报税凭证;3.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账户;4. 身份证复印件;5. 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主管部门】: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科室】: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业务大厅

【联系电话】:0953-2281587

(七)促进夜间经济消费。支持牛家坊等服务业集聚区、大型商贸综合体、特色街区等延长经营时间、丰富经营品种、营造消费氛围、开展夜经济主题活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给予不超过投入资金30%的资金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实施细则】:政策实施期内支持项目不超过5个,以评定结果为准。

【申报主体】:利通区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商贸流通企业

【支持领域】:商贸流通领域

【申报条件】:1. 利通区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商贸流通企业;2.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会计独立核算,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3. 活动期间,发生群体性事件、信访事件、安全生产事故或知识产权纠纷等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不予支持。

【申报流程】:企业向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出申请,由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初审后,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于10月中下旬对项目进行项目评审,按规定程序下达资金。

【申报材料】:1. 吴忠市扩大消费项目资金申报表;2. 项目实施报告。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概况、前一年营收利税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一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等)、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活动内容、预期成效、宣传成果等);3.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 企业及法人征信记录复印件;5. 费用支出明细及相关凭证资料;包括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核查);6. 承诺书;7. 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8. 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主管部门】: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承办科室】:商贸流通办

【联系电话】:0953-2905656

五、实施乡村消费挖掘行动

(八)支持设立品牌销售门店。对于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022年在各重点乡镇设立品牌销售门店,设立一家奖补3万元。

【实施细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10个涉农乡镇设立品牌销售门店,政策实施期内支持项目不超过2个,以最终评定结果为准。

【申报主体】:利通区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

【支持领域】:商贸流通领域

【申报条件】:1. 利通区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2. 设立的门店应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门店管理、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3.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4. 设立的门店经营场所为自有产权或租赁期限在3年以上。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交材料,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会同财政及项目所在乡镇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申报材料】:1. 项目资金申报表;2. 项目实施报告。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概况、前一年营收利税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一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等)、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内容、预期成效等);3. 企业及门店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企业信用证明;4. 费用支出明细及相关凭证资料;包括协议、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核查)、经营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5. 承诺书;6. 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7. 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主管部门】: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承办科室】:商贸流通办

【联系电话】:0953-2905656

(九)支持物流项目建设。对物流建设项目进行补助,对2022年年度投资亿元以上项目,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备案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5000万元—1亿元项目,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备案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5万元。

【实施细则】:对物流建设项目进行补助,对2022年年度投资亿元以上项目,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备案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5000万元—1亿元项目,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备案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5万元。

【申报主体】:辖区内实施物流建设项目企业

【支持领域】:物流建设

【申报条件】: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备案。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交材料,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统计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申报材料】:1. 项目备案证;2.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用证明;3.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备案等相关印证资料。

【主管部门】: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承办科室】:国民经济综合办

【联系电话】:0953-2666641

(十)支持农村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支持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以10个涉农乡镇为重点积极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在乡镇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推动提高农村消费便利化水平、提升农村居民消费品质、降低农村消费成本。对在利通区10个涉农乡镇建设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和村级连锁便民商店,且争取到中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支持的企业,利通区额外给予奖励资金5万元。

【实施细则】:对在利通区10个涉农乡镇建设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和村级连锁便民商店,且争取到中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支持的企业,利通区额外给予奖励资金5万元。

【申报主体】:在利通区登记注册,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条件且争取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支持领域】:商贸流通领域

【申报条件】:1. 在利通区辖区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并争取到一定比例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 实施项目通过验收。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交材料,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申报材料】:1. 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验收资料;2. 项目经吴忠市或自治区验收审核通过的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主管部门】: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承办科室】:商贸流通办

【联系电话】:0953-2905656

六、实施文旅消费融合行动

(十一)过夜游奖励。旅行社组织旅行团游客抵达利通区,游览2个景区或乡村旅游示范点,用一顿正餐且在利通区住宿一晚。入住民宿,每人给予40元人民币奖励;入住宾馆,每人给予30元奖励。

【实施细则】:旅行社组织旅行团游客抵达利通区,游览2个景区或乡村旅游示范点,用一顿正餐且在利通区住宿一晚。入住民宿,每人给予40元人民币奖励;入住宾馆,每人给予30元奖励。

【申报主体】:旅行社

【支持领域】:旅游领域

【申报条件】:向利通区输送游客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按季度报送申报材料至利通区文旅体广局初审后,报利通区审核小组终审,确保奖励对象和金额,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事前,需与利通区文旅体广局签订引客入利协议;事中,报备《利通区引客入利奖励政策备案登记表》《利通区引客入利奖励政策申请表》《利通区引客入利人数核查表》。

【主管部门】: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承办科室】:旅游岗

【联系电话】:0953-2666581

(十二)过夜游团队排名奖励。旅行社组织团队游客抵达利通区,每年某一旅行社实际输送游客人数超过3000人的,根据年内实际输入游客人数参与排名,第一名7万元,第二名5万元,第三名3万元。大型团队人数不计入团队奖人数内。

【实施细则】:旅行社组织团队游客抵达利通区,每年某一旅行社实际输送游客人数超过3000人的,根据年内实际输入游客人数参与排名奖,第一名7万元,第二名5万元,第三名3万元。大型团队人数不计入团队奖人数内。

【申报主体】:旅行社

【支持领域】:旅游领域

【申报条件】:向利通区输送游客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按季度报送申报材料至利通区文旅体广局初审后,报利通区审核小组终审,确保奖励对象和金额,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事前,需与利通区文旅体广局签订引客入利协议;事中,报备《利通区引客入利奖励政策备案登记表》《利通区引客入利奖励政策申请表》《利通区引客入利人数核查表》。

【主管部门】: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承办科室】:旅游岗

【联系电话】:0953-2666581

(十三)大型团队奖励。旅行社组织旅行团游客抵达利通区,游览2个景区、2个乡村旅游示范点,用一顿正餐,在利通区住宿一晚,游客一次超过200人的大型团队,按照8000元标准予以奖励。

【实施细则】:旅行社组织旅行团游客抵达利通区,游览2个景区、2个乡村旅游示范点,用一顿正餐,在利通区住宿一晚,游客一次超过200人的大型团队,按照8000元标准予以奖励。

【申报主体】:旅行社

【支持领域】:旅游领域

【申报条件】:向利通区输送游客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按季度报送申报材料至利通区文旅体广局初审后,报利通区审核小组终审,确保奖励对象和金额,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事前,需与利通区文旅体广局签订引客入利协议;事中,报备《利通区引客入利奖励政策备案登记表》《利通区引客入利奖励政策申请表》《利通区引客入利人数核查表》。

【主管部门】: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承办科室】:旅游岗

【联系电话】:0953-2666581

(十四)大型团队排名奖励。旅行社组织一次性超过200人的大型旅游团队抵达利通区,全年超过10次(不含10次),每超过1次,多奖励2000元。

【实施细则】:旅行社组织一次性超过200人的大型旅游团队抵达利通区,全年超过10次(不含10次),每超过1次,多奖励2000元。

【申报主体】:旅行社

【支持领域】:旅游领域

【申报条件】:向利通区输送游客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按季度报送申报材料至利通区文旅体广局初审后,报利通区审核小组终审,确保奖励对象和金额,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事前,需与利通区文旅体广局签订引客入利协议;事中,报备《利通区引客入利奖励政策备案登记表》《利通区引客入利奖励政策申请表》《利通区引客入利人数核查表》。

【主管部门】: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承办科室】:旅游岗

【联系电话】:0953-2666581

(十五)鼓励发放旅游消费券推进利通游。通过云闪付、建行生活等平台在节假日期间发放多种旅游满减电子消费券,激励游客前往景区、乡村旅游点、星级旅游饭店、餐饮名店、非遗文创店开展旅游消费。

【实施细则】:与中国银联宁夏分公司合作分批次定期在云闪付APP”面向位于宁夏的市民游客投放旅游惠民券,支持市民游客到商家为利通区景区、乡村旅游点、星级旅游饭店、餐饮名店、非遗文创店进行旅游消费,宁夏旅游消费券和吴忠旅游消费券不叠加使用。具体详见《2022年吴忠市旅游惠民消费券活动方案》。

【支持领域】:旅游领域

【主管部门】: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承办科室】:旅游岗

【联系电话】:0953-2666581

(十六)鼓励涉旅企业提档升级。按照《吴忠市利通区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执行)》,对实现提档升级的乡村旅游示范点进行奖励。

【实施细则】: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分别给予8万元、4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旅行社的实施细则以吴忠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为准。

【申报主体】:辖区乡村旅游示范点,旅行社

【支持领域】:旅游领域

【申报条件】:被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旅行社的申报条件以吴忠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为准。

【申报流程】:直接申报;旅行社的申报流程以吴忠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为准。

【申报材料】:乡村旅游示范点凭相关印证文件;旅行社的申报材料以吴忠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为准。

【主管部门】: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承办科室】:旅游岗

【联系电话】:0953-2666581

(十七)对旅游重点村民宿(民俗)建设资金补助。桥镇牛家坊村、古城镇新华桥村、东塔寺乡石佛寺村、白寺滩村改扩建民宿(民俗)给予奖补。

【实施细则】:民宿(民俗)于2022715日前建成,达到乙级标准且投入运营,平均每户给予8万元补助,累计补助960万元。

【申报主体】:桥镇牛家坊村、古城镇新华桥村、东塔寺乡石佛寺村、白寺滩村四个乡村旅游重点村参与民宿(民俗)建设的村集体、企业或农户。

【支持领域】:旅游领域

【申报条件】:2022715日前建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且投入运营,达到乙级标准等要求且验收合格。

【申报流程】:所在乡镇自验后,由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牵头,组织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验收。

【申报材料】:形成民宿(民俗)建设汇总表,按户梳理建设前、建设中、建成后的图片资料;项目申报建设相关手续;资金拨付申请;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意见;

【主管单位】: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上桥镇、古城镇、东塔寺乡人民政府

【承办科室】: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上桥镇、古城镇、东塔寺乡财经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0953-2666581

上桥镇:0953-2282653  古城镇:0953-2272289

东塔寺乡:0953-3950131

(十八)支持本地涉旅企业发展。鼓励本地旅行社(分社、营业部)恢复经营,对2022年年度经营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本地旅行社(分社、营业部)给予年经营收入5%的水电暖气及房租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

【实施细则】:针对2022年以前设立,在2022年度全年持续正常开展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年营业收入在5万元以上,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2022年度财务年报填报工作,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本地旅行社(分社、营业部)一次性给予2022年营业收入5%的水电暖气及房租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

【申报主体】:辖区旅行社(分社、营业部)

【支持领域】:旅游领域

【申报条件】:2022年以前设立;2022年度全年持续正常开展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年营业收入在5万元以上;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2022年度财务年报填报工作;3年内未

受到行政处罚。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于2023年1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初审,报送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审核通过后,确定奖励对象和金额,公示,拨付补贴资金。

【申报材料】: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年持续正常开展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凭证复印件;2022年度财务年报;吴忠市旅行社资金补贴申报表。

【主管部门】: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承办科室】:旅游岗

【联系电话】:0953-2666581

(十九)奖励自治区级、吴忠市级非遗传承人。出台《利通区2022年自治区级、吴忠市级非遗传承人奖励办法(试行)》,对被评为自治区级、吴忠市级非遗传承人进行奖励,鼓励开展非遗传承保护与发展。

【实施细则】:利通区非遗传承人被评为吴忠市级、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资金奖励。详见《利通区2022年自治区级、吴忠市级非遗传承人奖励办法(试行)》

【申报主体】:利通区辖区非遗传承人

【支持领域】:文化非遗领域

【申报条件】:评为吴忠市级、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

【申报流程】:填写《利通区非遗传承人奖励申报表》

【申报材料】:《利通区非遗传承人奖励申报表》及吴忠市、自治区相关证明材料文件

【主管部门】: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承办科室】:文化岗

【联系电话】:0953-2666579

七、实施会展消费带动行动

(二十)加大优质特色农产品推介。充分发挥中阿博览会、进口博览会、中国品牌日等国际国内平台作用,加强国际国内宽领域、深层次交流合作,推动商品和服务走出去。鼓励企业(经销商)组团或自行外出推介销售优质特色农产品,每组织参加1场次的,给予5万元奖补。

【实施细则】:1. 鼓励黄花菜、蔬菜、富硒等协会(联盟)组织至少5家(含)会员企业外出自行宣传推介促销,按照推介范围、规模、签约成果等情况奖补。每推介一场次,签约100万元以上,给予1-5万元补贴资金,资金经参与企业同意,拨付到协会(联盟),必须全部用于宣传推介促销,不得挪作他用。每个协会(联盟)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2. 鼓励我区农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组团(5家以上)外出推介销售优质特色农产品,按照推介范围、规模、签约成果、现场图片资料等情况,每推介一场次,签约100万元以上,给予1-5万元补贴资金,资金经参与企业同意,拨付到牵头企业,必须全部用于宣传推介促销,不得挪作他用;3. 鼓励我区各类农产品协会、企业参加自治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区外展示展销推介活动,参展5天以上(含)的企业每家补贴资金0.5万元。按照区、市、县有关文件和实际参展企业名单及相关参展图片资料为依据。

【申报主体】:利通区范围内注册,业务主管单位是农业农村局的协会(联盟)、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

【支持领域】:利通区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宣传推广

【申报条件】:1. 黄花菜、蔬菜、富硒等协会(联盟)组织至少5家(含)会员企业外出自行宣传推介促销;2. 我区农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组团(5家以上)外出推介销售优质特色农产品;3. 我区各类农产品协会、企业参加自治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区外展示展销推介活动,参展5天以上(含)的企业。

【申报流程】: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和申报材料,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申报材料】:1. 申报表、宣传推介方案、参会人员和企业信息,推介场地、宣传材料、推介现场图片,签约合作协议、场租、宣传费、活动费凭证;2. 申请表(5企联名)、宣传推介方案、参会人员企业信息,推介场地、宣传材料、推介现场图片,签约合作协议、场租、宣传费、活动费凭证;3. 自治区、市、县参展文件、报名表、企业参展产品信息、展会现场图片资料,自治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出具的参会企业名单和参会情况说明。

【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科室】:产业规划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3-2666529

八、实施电商标杆企业培育行动

(二十一)支持特色农产品领域电商发展。鼓励在京东、阿里等大型电商平台销售我区优质特色农产品及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的利通区电商企业,按销售额0.5%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我区注册的特色农产品企业自建电商平台,且销售额在100万以上的,每个奖补4万元。

1. 销售优质特色农产品及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

【实施细则】:鼓励在我区注册的电商企业,通过京东、阿里等大型电商平台销售我区牛羊肉、优质粮油、黄花菜、调味品、豆制品等优质特色农产品及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按销售额给予0.5%的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主体】:在利通区注册的电商企业

【支持领域】:牛羊肉、优质粮油、黄花菜、调味品、豆制品等优质特色农产品,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电商销售。

【申报条件】:利通区范围内注册的电商企业,通过京东、阿里等大型电商平台销售我区牛羊肉、优质粮油、黄花菜、调味品、豆制品等优质特色农产品及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

【申报流程】: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和申报材料,利通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申报材料】:申报表、企业年度电商经营情况说明,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与电商平台签订的合作协议、下半年电商销售额汇算凭证等相关资料。

【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科室】:产业规划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3-2666529

2. 注册特色农产品企业自建电商平台。

【实施细则】:利通区范围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自建电商平台(网站、公众号、抖音、快手、小程序等),2022年下半年电商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个奖补4万元促销费用。

【申报主体】:利通区范围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支持领域】:牛羊肉、优质粮油、黄花菜、调味品、豆制品等优质特色农产品及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电商销售。

【申报条件】:利通区范围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自建电商平台(网站、公众号、抖音、快手、小程序等),2022年下半年电商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申报流程】: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和申报材料,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申报材料】:申报表、企业年度电商经营情况说明,企业年度财务报表、自建平台相关证明资料、图片、下半年电商销售额汇算凭证等相关资料。

【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科室】:产业规划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3-2666529

九、实施农特产品消费帮扶行动

(二十二)支持优质特色农产品销售。以消费促农民增收、促乡村振兴为着力点,对销售牛羊肉、优质粮油等特色农产品的龙头企业,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0.5%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实施细则】:对生产(销售)我区牛羊肉、优质粮油、黄花菜、调味品、豆制品等特色农产品的龙头企业、绿色食品星级企业(不含乳制品),2022年下半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销售额0.5%的促销费用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当年享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吴忠市及利通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项目资金补贴的企业不予奖补。

【申报主体】:利通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绿色食品星级企业。

【支持领域】:牛羊肉、优质粮油、黄花菜、调味品、豆制品等特色农产品销售

【申报条件】:我区范围内牛羊肉、优质粮油、黄花菜、调味品、豆制品等特色农产品的龙头企业、绿色食品企业(不含乳制品)且2022年下半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享受电商销售补贴的销售额不予计算在内)。

【申报流程】: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和申报材料,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申报材料】:申报表、企业年度经营情况说明,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下半年销售额汇算凭证等相关资料。

【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科室】:产业发展与规划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3-2666529

(二十三)开展销售帮扶。对辖区内脱贫户、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待业人员等人群开展线上销售的电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一定奖补。

【实施细则】:辖区内脱贫户、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待业人员等人群开展年线上销售额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按年度线上销售额2%给予奖补;年线上销售额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按年度线上销售额5%给予奖补,个人奖补金额上限不超过5万元。

申报主体】:辖区内脱贫户、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待业人员等人群注册成立的电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支持领域】:特色农产品销售领域

【申报条件】:利通区范围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通过淘宝、京东等大型电商销售平台销售我区牛羊肉、乳制品、调味品等优质特色农产品。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交材料,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申报材料】:1. 申请报告、奖励资金申请表;2. 营业执照。注册商标、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提供网上店铺截图、年度销售额后台数据截图(带网址)、网络销售额统计表;4.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及其他佐证材料。

【主管部门】: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承办科室】:商贸流通办

【联系电话】:0953-2905656

十、支持品牌化和标准化创建

(二十四)加大辖区标准化培育。对已申报成功第三批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在自治区奖补基础上,利通区再给予2万元的奖励。

【实施细则】:对已申报成功第三批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在自治区奖补基础上,利通区再给予2万元的奖励。

【申报主体】:第三批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

【支持领域】:服务业

【申报条件】:第三批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成功的单位。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提交材料,市场监管利通区分局会同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申报材料】:1. 项目申请报告;2.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用证明;3. 第三批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公示文件。

【主管部门】: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承办科室】:质量标准计量监管室

【联系电话】:0953-2635265

十一、鼓励企业入规纳统

(二十五)支持企业入规纳统。对本年度成功申报入库的限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一般个体10万元奖励;对工转贸企业、商贸综合体集中收银,成功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的企业,实行一事一议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实施细则】:对本年度成功申报入库的限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一般个体10万元奖励;对工转贸企业、商贸综合体集中收银,成功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的企业,实行“一事一议”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申报主体】:限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

【支持领域】:服务业入规纳统

【申报条件】:2022年纳入我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限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申报材料,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统计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申报材料】:1. 项目申请报告;2.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企业信用证明;3. 纳入我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印证资料。

【主管部门】: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承办科室】:国民经济综合办

【联系电话】:0953-2666641

十二、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

(二十六)鼓励家政服务业做优做强认真落实柔性引进人才、本土人才培养等措施,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优做强人力资源招聘、人力资源培训、劳务派遣等项目。

【实施细则】:对评为吴忠市5星级家政服务企业、4星级家政服务企业分别奖补5万元、3万元。对于评选为自治区级家政龙头企业的,再给予奖补资金5万元。

【申报主体】:家政服务业企业

【支持领域】:服务业

【申报条件】:被吴忠市评选为5星级家政服务企业、4星级家政服务企业;被自治区评选为家政龙头企业。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申报材料,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申报材料】:1. 项目申请报告;2.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企业信用证明;3. 评为吴忠市5星级家政服务企业、4星级家政服务企业、自治区家政龙头企业印证资料。

【主管部门】: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承办科室】:国民经济综合办

【联系电话】:0953-2666641

十三、大力普及全民健身运动

(二十七)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改造提升公共体育场馆,补齐城乡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购置安装一批健身路径,补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短板。

【实施细则】:完成乡镇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进行免费开放;根据乡镇需要,为乡村购置配发健身器材,并对损坏器材进行维修,方便城乡群众开展日常健身活动。

【申报主体】:各乡镇

【支持领域】:公共体育

【申报条件】:符合二代健身路径安装条件的乡村场地

【主管部门】: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承办科室】:项目岗

【联系电话】:0953-290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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