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利通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22-00611 | 文号 | 吴利政办发〔2022〕69号 | 生成日期 | 2022-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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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现将《2022年利通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利通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种植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对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2〕27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兑付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宁财(农)发〔2022〕2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通过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有效保护耕地,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必要支撑。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垦农场农工)。
(二)补贴依据。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的耕地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确权工作的地方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土地承包权确权工作完成后,要以确权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劳改劳教、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军警等所属农场耕地不享受补贴。
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并在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明确受益方的仍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资金。
三、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一)补贴标准。2022年,利通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量2097万元,补贴标准每亩76元(水地)。
(二)补贴方式。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利用现金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个人账户。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2年利通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农户申请。农户向户籍(耕地)所在行政村提交申请(土地确权等材料)。
(三)村级汇总。行政村对申请人户籍、身份、耕地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由申请人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登记表》,汇总上报乡镇。
(四)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各村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登记表》进行核实,经农户本人签字认可,并由乡镇签署初审意见。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农户签字认可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造册,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进行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乡镇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五)县级审核。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审核确定补贴面积并在利通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县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汇入农户“一卡通”账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重大,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由区人民政府负总责,成立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和农商行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落实好补贴政策。
(二)严格补贴程序,健全补贴档案。要切实做好补贴数据的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及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确保补贴数据真实准确。在补贴资金发放前,要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有关补贴政策落实的各种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原始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三)加大宣传培训,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策透明度。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设立热线电话,向社会各界释疑解惑,为补贴政策的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有关要求
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各乡镇上报相关数据公示无异议后,要严格按照底册装订要求,及时装订造册,整理好相关文件资料,务必于6月30日前将兑付底册电子版和纸质版(两份)、乡镇汇总表(三份)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509室。资金兑付程中,各乡镇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助金融部门处理好影响补贴资金顺利兑付的特殊情况,切实提高补贴资金的兑付效率。
联系人:马晓霞;联系电话:0953-2124436;电子邮箱:wzsc2008@163.com。
附件:1.利通区XX乡(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明细表
2.利通区XX乡(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下载:附件1.利通区XX乡(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docx
附件2.利通区XX乡(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