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关于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22-0069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8-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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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区属驻利各单位:
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增进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拟组织开展利通区2022年“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15日至9月15日。
二、开放主体
政府各部门、区属驻利各单位。
三、开放对象
在利通区工作、生活、学习,关心利通区经济社会发展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主要包括专家、学者、记者、职工、企业家、社区工作者、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等,不含“两代表一委员”,不邀请政府领导以外的其他领导参加或出席,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政府等活动重叠开展。每次受邀代表不少于25人。
四、开放主题
“政府开放日”要紧扣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各自机构职能,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公众关注、市民关心的热点、堵点和焦点,由政府各部门确定开放主题和具体细节并制定“政府开放日”实施方案,报送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政府开放月”活动是区政府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对促进政民互动、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拟订本单位“政府开放日”活动计划,于8月10日前上报利通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二)优化服务,强化反馈。各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办公服务环境,完善接待设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审批事项公开等工作;落实部门负责人接待,安排好活动流程、现场讲解、宣传手册等。同时,要认真做好群众代表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处理和反馈工作,及时改进工作薄弱环节、补齐短板。
(三)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各单位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后,认真总结经验,制作活动图解进行宣传,并及时将“政府开放日”活动相关资料(计划、总结、图片、征求意见建议)报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电子版报送至ltzwxx@163.com,区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底政务公开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