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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14/2022-00002 文号 吴利政办发〔2022〕92号 生成日期 2022-09-06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部门 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关于印发<金积镇机构改革方案>12个乡镇改革方案的通知》(吴利党办〔202137号)《利通区红色物业攻坚实施方案》(吴利党办综〔202220号)精神,全面提升居住社区管理服务整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党建引领、权力下放、管理下沉、重心下移原则,坚持属地化管理与行业主导相结合,坚持和谐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相结合,坚持依法管理与个性化管理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统一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综合协调、红色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全力赋予乡镇、社区物业管理权限,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与社区建设服务相融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物业监管中存在的短板,切实推进我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任务

1.理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金积镇机构改革方案>12个乡镇改革方案的通知》(吴利党办〔202137号)、《利通区红色物业攻坚实施方案》(吴利党办综〔202220号)要求,由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将物业企业日常管理权和考核建议权下放至乡镇,由乡镇负责辖区物业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区住建和交通局备案,考核结果用于前期物业招投标、社区和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合同续签等。区住建和交通局对乡镇物业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对物业企业的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备案。牵头组织物业用房验收,前期物业备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使用等工作监管指导。

2.推动物业行业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乡镇负责组织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为主体、红色物管会和红管家为补充的红色物业组织体系。结合“1+6+N”红色物业管理机制,对有3名以上党员的物业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乡镇组织落实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党建引领下的行业部门、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业主代表参加的议事协调平台,畅通居民投诉渠道,健全12345热线投诉转办机制,提高投诉处置效能。乡镇组织探索完善的老旧小区自治、老旧小区托管、有物业企业服务的小区精准化物业管理模式,形成多方参与和良性互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3.完善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通过聘请专(兼)职调解员、楼道红管家、社区志愿者等方式,按属地原则由乡镇社区建立完善物业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专职调解员,把物业管理纠纷作为重点调处内容,充分发挥业主恳谈会、纠纷调解委员会、联席会议的作用,围绕物业费收缴、基础设施维修、车辆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等矛盾纠纷,加大调解化解力度,提升基层处置效率。切实把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一般纠纷不出社区、复杂问题不出街(镇)、重大疑难问题不出辖区,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4.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乡镇负责对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全部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同步成立党组织(原则上业主委员会中党员不低于50%,主任是党员)。乡镇负责指导社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推荐和审核把关,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区住建和交通局协助乡镇加强业主委员会成员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5.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区住建和交通局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设立利通区物业企业诚信红黑榜。根据乡镇年度考核结果,建立健全物业行业监管体系,开展群众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强化企业诚信体系考核机制,将物业企业诚信考核成绩与物业企业招投标挂钩,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群众满意度低的物业企业,乡镇组织业主大会依法依规予以解聘。

6.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区住建和交通局要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核时限。建立紧急维修事项清单,引导业主大会列入业主议事规则,对符合清单内容的,业主委员会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尚未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乡镇组织代为维修,并从维修资金中列支相关费用。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住建和交通局抓好乡镇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乡镇负责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强化监督。各乡镇量化物业管理考核工作,细化物业管理考核指标。形成部门和乡镇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引导居民自觉维护小区人居环境的意识,增强居民参与意识、自律意识和,营造和谐共建、遵规守约、文明诚信的社区物业管理氛围。

(三)攻坚克难,务求实效。各相关部门、乡镇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紧迫意识、标准意识。严格落实物业管理实施通知相关要求,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发挥乡镇、社区组织作用、加强行业监管等重点问题,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利通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2.各部门职责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下载:1.利通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docx
  


      2.各部门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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