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通区2023年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2/2023-00003 | 文号 | 吴利政办发〔2023〕36号 | 生成日期 | 2023-04-26 |
---|---|---|---|---|---|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发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各单位:
《利通区2023年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利通区2023年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吴忠市关于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空气质量和提高居民居住舒适度,按照《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吴政办发〔2021〕31号)《吴忠市利通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吴利政办发〔2022〕12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部署,立足本地实际,以2021—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为契机,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以人为本、惠及民生、经济适用、兼顾美化”的思路,精准施策,统筹推进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工作,改善既有建筑室内热环境质量和居住条件,提升建筑品质和增强全民节能意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效降低供热能耗,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属地管理,统筹协调。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实施,区发改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制定实施方案、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由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方案编制、项目立项、招投标、工程实施等工作,全面推动项目落实。
(二)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各乡镇要结合本辖区既有建筑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在群众自愿的情况下,积极引导、量力而行,实施建筑能效提升项目。
(三)重点推进,有序实施。与冬季清洁取暖设备安装住户相结合,对积极性高、群众筹集资金落实到位的农户优先安排建筑能效改造。尽量整村推进改造,实现集中连片效果。
三、目标任务
根据《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吴政办发〔2021〕31号)《吴忠市利通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吴利政办发〔2022〕12号)关于(2021—2023年)三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要求,以及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4月6日清洁取暖项目推进会议精神,将“古城镇古城湾新村外墙保温”“上桥镇宜居村庄节能改造”“金积镇农村住宅清洁取暖”3个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合并变更为利通区2023年农村建筑能效提升项目,主要通过更换节能门窗、辅助安装气泡膜模式,完成利通区农户93.1万平方米建筑能效提升改造。
(一)改造范围。结合各乡镇实际,以2022年、2023年安装清洁取暖设备的农户为重点,选取符合改造条件的住户实施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工作。
(二)改造内容。更换节能门窗:本措施为每户更换农户原有2个外窗及1个外门(合计13个平方米):外窗采用60系列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附金钢网窗纱)5透明+14A+5透明,壁厚1.2,传热系数2.8—3.02[W/(m·K)]。
门联窗:70系列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平开门联窗,壁厚1.4,传热系数2.8—3.02[W/(m·K)]。
(三)资金概算
项目投资: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04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078万元,其他费用37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补助资金6517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241万元,利通区财政配套资金2690万元。
补助标准:农户申请改造门窗单户面积在13平方米以内(含13平方米)的,每户自筹800元,其余由中央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补助;改造门窗面积多出13平方米部分的费用由农户自费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3日至4月10日)。各乡镇根据建筑能效提升改造范围、内容、补助标准等要求,全面做好摸底和入户宣传工作。积极对接农户,向农户说明改造目的、改造意义、相关补贴政策,明确改造户数、面积,形成统计表上报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至6月10日)。由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制定利通区建筑效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各乡镇按照摸底改造的门窗面积和实施方案标准编制本辖区建筑能效提升设计方案,报区发改局立项审批,加快招投标等工作,确保6月10日前全面开工建设。
(三)项目实施阶段(6月1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按照利通区建筑效能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建筑能效提升工作任务。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项目完工后各乡镇要组织完成项目自验,并将验收资料上报区发改局申请区级验收。由区发改局牵头,联合区财政局、区住建和交通局组成验收组,按照各乡镇建筑效能改造房屋建筑面积进行统一验收,以此落实中央补助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并将验收资料上报吴忠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工作是落实国家绿色发展重要战略的关键举措之一,各乡镇要充分认识项目建设的重要性,成立建筑能效提升专项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督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履行部门职责,各乡镇履行属地责任,加强沟通,相互配合,推动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区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牵头抓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根据年度改造计划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对乡镇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指导,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争取项目资金落实,做好项目建设指导协调、进度督促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建筑能效改造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村(组)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做好建筑能效提升改造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负责建筑能效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立项申报和招投标等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建筑能效改造项目的实施与自验;强化农户自筹资金管理,实行统一收缴、统一入账、统一支付;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绩效,杜绝形成隐性债务,确保改造工程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三)细化工作方案。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科学分解目标任务,优化农户报名、资金收缴、项目实施等流程,准确落实改造名单,合理分配改造指标,相关任务要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责任人,确保社会稳定。项目建设要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倒排工期压茬推进,严格落实施工安全,强化质量监管,确保项目没有失控漏管现象,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议事会、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建筑能效改造项目的意义及效果,营造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参与改造的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可先期建设若干样板户,使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能效提升改造工作,确保群众在建筑能效改造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建立考核机制。建筑能效改造工作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报送改造项目完成进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将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利通区人民政府将建筑能效改造任务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按照考核结果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