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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利通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9/2024-00020 | 文号 | 吴利政办发〔2024〕31号 | 生成日期 | 2024-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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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司法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有关规定,经区委和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利通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决策时间 |
1 | 《利通区再生水置换收储交易管理办法》 | 利通区水务局 | 2024年8月 |
2 | 《吴忠市利通区地下水分区监测与管控方案》 | 利通区水务局 | 2024年8月 |
3 | 《吴忠市利通区城镇发展与水协调方案》 | 利通区自然资源局 | 2024年8月 |
4 | 《吴忠市利通区林草与水协调发展方案》 | 利通区自然资源局 | 2024年8月 |
5 | 《2024年吴忠市利通区城乡危旧房加固项目实施方案》 | 利通区住房城乡 建设和交通局 | 2024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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