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利通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19-00185 | 文号 | 吴利政办发〔2019〕63号 | 生成日期 | 2019-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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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各单位:
因机构改革及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利通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赵彦林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马长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徐建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 张道春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丽春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红苗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林忠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丁素红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杜晓刚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洪 军 区委编办主任
马 阳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田学明 区教育局副局长
撒凤兰 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史文丹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王大为 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保忠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金瑜 区司法局副局长
马金良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杜小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沈玉琴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宏德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肖 飞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
杜彦斌 区水务局副局长
吴建林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 鑫 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柳 东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何 勇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何俊文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马林军 区审计局副局长
朱 桃 区统计局副局长
周迎春 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金国仁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建辉 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张 龙 区税务局副局长
黄 毅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杨 冕 金积镇政府副镇长
金存军 高闸镇政府副镇长
黎龙强 金银滩镇政府副镇长
马克凤 扁担沟镇政府副镇长
纪 刚 古城镇政府副镇长
莫 鹏 上桥镇政府副镇长
黄建军 胜利镇政府副镇长
万文霞 金星镇政府副镇长
张宝宁 东塔寺乡政府副乡长
杨兴荣 板桥乡政府副乡长
马忠国 马莲渠乡政府乡长
景旭萍 郭家桥乡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田升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马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并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