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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7日来源: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2130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编制《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联系(地址:利通区金星街安居7,电话:0953-2666510,电子邮箱:ltqjsjt@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部门预算决算类2条,实施方案类3条、意见征集4条,工作成果公示3条、信息更新2条。不断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城镇危房政策性文件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回应关切全流程系统化管理,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主动公开预决算、行政执法数据等重点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方法。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便捷获取政府信息,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4年共收到公民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8条:其中网络申请13条、书面申请5条。关于申请公开物业服务合同、停车位规划等办理件已依据我局职权予以回复;关于部分申请公开征地拆迁相关信息的办理件因涉及第三方隐私,目前征求第三方意见,作出相应答复;对于建设基站、危窑危房补贴花名册等不在我局职责及公开范围内的事项,已明确告知责任主体并予以答复,均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属性的把关与审核,统一规范政策文件数字化发布格式,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为群众提供的信息内容全面、权威准确、方便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结合住建、交通、拆迁、物业等领域工作实际,持续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办事服务、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等功能建设,落实政务新媒体变更、关停、注销等报备管理机制,建好用好政务公开专区,打通政务公开面对面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情况。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认真审核公开内容,按要求进行保密审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社会评议,举办政府开放日1次,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会、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及时收集各行业及居民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做法,真正做到为民解忧、为民谋事。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无相关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群众对本部门职能职责了解不够清楚导致部门接收的部分依申请公开事项无法掌握,公开比例严重下降;二是部分公开申请信息时间跨度大、涉及部门多,许多资料未进行移交,无法进行公开,群众满意度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流程,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公众参与方式、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使政公开工作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4年共收到公民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8条,已妥善回复。对于公开资料,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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