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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0日来源: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紧紧围绕规划制定、经济运行、项目建设、粮食安全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政策发布时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2余条;公开栏、多彩利通宣传信息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5余条;在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录入行政许可信息6725条,行政处罚1177条;完成项目审批71个、备案项目126个。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二是不定期召开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严格公开流程件公开属性认定工作,规范文件公开内容。

(四)平台建设方面。强化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使用正版化办公软件,预防网络攻击、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主要依托利通区政府门户网站,并在单位设置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公示栏,及时公开党务信息、财务信息和人事信息等。落实专人负责,完善门户网站、公开栏内容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及发展改革信息报送工作;定期检查栏目更新和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发挥信息宣传在推进发展改革事业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关注的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规范了信息公开标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信息的编写、审查、发布程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法律关、政策关、密关、文字关,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7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在推动经济平稳运行、项目建设、粮食安全、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中持续发力、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还需加深;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加强。2025,区发展和改革局将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探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严格按照《利通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任务台账全部落实完成。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3.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政府大院3号楼;邮政编码:751100;电话:0953-2666517;电子邮箱:ltqj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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