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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2日来源:利通区财政局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现发布《利通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 202411 日至 12 31 日。报告可在“利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tq.gov.cn/)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利通区政府门户网站,区财政局积极主动向社会发布了利通区2023年决算、部门决算、2024年预算、调整预算、中央和自治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公开、专项资金、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信息公开。2024年,区财政局通过利通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信息23向“多彩利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供财政政策、新闻、动态等财政工作情况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明确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对需要财政部门解读的政策文件,在起草的同时拟定解读材料,做到发布与解读同步,2024年,区财政局解读政策文件2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细化、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规范接收、办理、答复、寄送、存档等工作环节。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规范性、及时性和针对性。对办结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整理归档,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公开。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层层审核,规范公开。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建立公开内容定期审查机制,对未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三是加强检查,落实公开。认真搜集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相关要求,进一步改进公开方式,及时更新涉及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方面政务信息,定期进行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及时整改到位。四是履职尽责,强化监督。认真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专项整治,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衔接资金监督检查、“三乱”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四)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督促局机关各股室梳理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三是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3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虽然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于一些财政政策的制定背景、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等信息公开不够深入,部分信息公开还存在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难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政策解读材料还存在专业性较强、通俗易懂性不足的问题,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图表、动画、视频等直观性强的解读形式运用较少,导致公众对政策解读的接受度和理解度不高,政策解读的效果不够理想。三是财政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面临较大挑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掌握不够熟练,在信息审核、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下一步改进举措。一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挖掘政策制定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考虑因素,详细解读政策实施的目标、路径和预期效果,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对财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的公开,如政府债务管理、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监管等方面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更多地采用案例分析、数据对比、实地走访等形式,使公开信息更加生动、形象、易于理解。二是不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文字、图表、图解、动画、视频等多种形式,制作高质量的政策解读产品,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视化程度和传播效果。进一步细化全区预决算公开内容,做好专业解读普及工作,提升公众对财政利好政策可阅读性,持续传导财赋为民理念。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通过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业务知识、信息写作、舆情应对等方面内容,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加强与其他地区财政部门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此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利通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1313号楼404室;邮编:751100;联系电话:0953-2905605(传真同号);电子邮箱:ltqczhj@163.com)。

  

  

                   吴忠市利通区财政局

                  20251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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