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办理程序:1、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2、向民政局提出申请;
3、经办人初审;
4、主管领导审核后会议研究审批、办证、公告。
申请条件:1、有业务主管单位并经其审查同意;
2、有规范名称和必需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申报材料: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不少于3万元);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章程。
法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二、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办理程序:1、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2、向民政局提出申请;
3、经办人初审;
4、主管领导审核后会议研究审批、办证、公告。
申请条件: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2、有规范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经费来源;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报材料:
(一)申请筹备成立
1、发起人签名盖章的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不少于3万元);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
5、章程草案。
(二)申请成立登记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3、会员表册;
4、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5、章程(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法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三、老年证
办理程序:出示身份证——核实——发证
申请条件:1、吴忠户籍,年满60周岁;
2、常住吴忠一年以上的外地老人,包括港澳台及国外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
申报材料:1、身份证原件;
2、1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
法定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南侧利通区民政局
咨询服务电话:0953—2038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