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程序:1、双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发放审批表并审核盖章;
2、乡镇计生办审核盖章;
3、县人口计生局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予以发证。
申请条件:1、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2、按《条例》规定生育2个或3个子女,只存活一个,不再生育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申报材料:1、双方户口簿;
2、结婚证;
3、居民二代身份证;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
5、一家三口二寸合影照4张;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时限:即办
二、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办理程序:1、外省流入人员在流入吴忠市利通区15日内,持原籍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验证登记;
2、到计生部门做“B”超检查及尿液检验;
3、审查、办理。
申请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成年育龄妇女。
申报材料:1、原籍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B”超检查及尿检报告单;
3、本人近期免冠照两张(1寸);
4、有效身份证。
法定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
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南侧利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窗口
咨询服务电话:0953—2039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