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吴忠市利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利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职能权属等情况;
3.利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规范性文件;
4.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对工业企业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5.工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6.利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利通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规定的其他公开事项;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吴忠市利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http://ltq.gov.cn)公开,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浏览政府网站相应栏目查找所需信息。同时,还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根据需要采取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局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申请人可向本局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板块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吴忠市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以上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均应规范填写《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件。必要时,本局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原件用于核实,申请人应当提供。
本局暂不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局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局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吴忠市利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53-2905669
办公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安居路7号2楼
邮政编码:751100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吴忠市利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或者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投诉。本局投诉举报电话:0953-2905669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吴忠市利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