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放管服

2023年利通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5日来源:利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作者:


2023年利通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2023利通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紧扣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安排,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大力实施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持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实施清单要素,对《利通区行政许可事项2022157项)逐项制定并公布实施规范,优化完善办事指南,统一汇集至宁夏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现全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将依法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完成与各类事项清单的衔接匹配,做好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同源、联动管理,推动实现同一许可事项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行政许可事项业务主管部门

(二)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参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以及我区实际,规范编制2023年版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结合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修订情况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等,及时进行调整并汇聚至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通过数据共享智能填报、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精简优化审批,进一步压减申请材料,提高电子表单覆盖率和全程网办率,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

(三)稳步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全面梳理、分类规范行政备案事项,探索建立行政备案清单管理体系,细化优化行政备案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全力推进行政备案网上可办、“一网通办”、易办快办。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

(四)加强对行政权力实施的监督。坚持依法行政,监督各部门规范行使行政许可权力,防止清单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变相设立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清理自行设立的权力事项,违规增加的办事环节和申请材料。强化简政放权效能评估,完善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

二、进一步提高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五)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融通能力,全面推行“定制审批”“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免费代办”等审批服务模式。充分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采取集中办公、并联办理等方式,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审批部门协同机制,各前期工作审批部门加强与各项目单位沟通衔接,提升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同时配合市直部门落实项目征询服务、联合图审等制度措施,协调督促依法合规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审批。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六)强化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紧盯我区2023年计划实施的110个项目,认真落实“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全力协调、靠前服务,及时按照项目前期节点要求,主动配合各项目建设单位、企业积极对接吴忠市自然资源局扎实做好土地现状调查、土地预审报件等各项土地要素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早签约落地、早开工建设、早投产达效,同时,及时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申报、审批工作,确保全区重大项目和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乡镇

(七)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对已完成自验且申请竣工验收的利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联合验收范围,在质监、环保、水保、安评、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通过后,由区发改局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验收,加快验收流程,提高验收效率,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及时投产使用。

牵头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部门: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财政局、水务局,各乡镇

三、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机制

(八)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引导企业群众通过宁夏“一网通”服务平台,进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将员工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环节全部纳入,实现一次认证即可“一网通办”企业开办全部事项、企业账户预约账号线上推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应用。牵头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九)开展“一照多址”改革试点探索试行“一照多址”登记试行开展企业“一照多址”备案登记,允许企业在其法定住所之外从事经营活动,可自主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手续,免于设立分支机构。企业也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自主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十)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保持个体工商户较高的年报率,加大年报催报力度,坚持实事求是,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年报宣传,引导市场主体自主年报,继续坚持年报通报督查机制,在巩固年报率基础上提升年报质量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十一)推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积极宣传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引导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向企业和公司方向发展,扩大其自身的生产规模,积极引导其提升经营主体的形象、信用和品牌效应,加入民企协会或行业组织,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拓宽市场发展空间,提升市场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四、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十二)提升办税服务水平。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实现多税种“一个入口、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模式,纳税人通过纳税人电子税务局自主完成235办税服务厅涉税业务,推进跨区办理涉税业务预交及核销,完税证明打印及相关缴费扣缴,拓展数据查询维度满足纳税人查询及信息共享使用。办税厅开通特色业务绿色通道,实行预约办理、特事特办窗口、容缺办理、解决特殊人群及特殊事项办理,极大方便纳税人。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十三)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加快创新性企业和各类创新中心建设,培育创新性示范企业,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组织开展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训班,引导企业家增强创新意识、加大创新投入、提高创新产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支持牛羊肉、西瓜、亚麻籽油等特色产品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加大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十四)推进企业办事“一照通办”改革。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数据共享等方式归集或核验企业基本信息,探索实行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无需提交政府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其他材料。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十五)推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发布“一窗通办”工作指引,建设涉及治安、户政等公安服务综合窗口,探索推进跨警种业务线下综合窗口“一窗通办”、线上“一网通办”融合发展新模式。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五、持续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十六)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优化强化稳就业一揽子政策,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创建政府与企业联动、就业与创业互补等机制,着力缓解“用工难”“就业难”。鼓励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搬迁群众等6类人员。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创业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大龄失业人员、长期失业青年、零就业家庭成员、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和社区矫正、刑满释放、戒毒康复等人员提供1311服务。支持利通区奶产业、绿色食品等十大重点特色产业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和岗位培训鼓励开展新职业工种、新业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打好援企稳岗、助企扩岗等“组合拳”,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满足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各乡镇

(十七)完善惠企政策直达机制。创新服务机制,简化办理程序,通过直达快享、“免申即享”等方式,推动助企纾困政策快速落地。完善惠企政策清单,强化数字化运用,实现企业轻松找政策、政策精准找企业,助力市场主体享受优惠政策“一键直达”。实施减税退税降费政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进一步清理规范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动态清单管理积极开展收费清理监督检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联系制度、政企沟通协调会制度等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人社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科学技术局,税务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十八)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大信贷政策落实力度,督促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投向,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力争全年贷款增速不低于6.5%确保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要群体金融支持强度。深化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服务,全年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会不少于2次,为辖区中小微企业融资牵线搭桥。强化与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对接协调,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各项金融支持政策落地落细。

牵头单位: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十九)落实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规范办理流程落实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六、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十)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深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提升市场准入效能。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清理市场准入壁垒,打破各种不平等限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二十一)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市场竞争状况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更大力度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健全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健全处理回应机制。重点排查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定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违法违规问题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法局、财政局,各乡镇

(二十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构建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应用,依托宁夏“十公示”系统、“信用吴忠”门户网站以及吴忠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联合奖惩方案,全面推行信用承诺机制,强化信用宣传,强诚信模范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委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网信办,区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信和商务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住建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综合执法局、医疗保障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各乡镇

(二十三)优化招投标交易环境实施招投标交易全流程信息“一网公开”,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扩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功能,实现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全线上办理、全环节留痕。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取消施工招标中“监理单位已确定”条件。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

七、持续提升政府部门监管效能

(二十四)强化重点领域全流程监管。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大计量器具日常计量监督检查,提升计量基础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体制机制,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网上受理及办理。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力度,强化在项目立项审批或备案期间办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手续;在项目开工前缴清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实施期间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报备等各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二十五)增强跨部门综合监管效能。由区政府办牵头建立会办制度,组织各监管部门进行集中会审,审核后的清单由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健全完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轮岗培训、奖励举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考核评价等七大机制,强化执法监管权威,提高监管效能。继续深入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二十六)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移动化部署,拓展政务服务审批与监管执法数据对接,深化监管部门风险预警模型应用,促进不同监管部门协同执法、联合监管。建立监管数据资源通用标准,打造全区监管数据总枢纽。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二十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规范罚款实施,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落实国家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强化替代监管措施,修订、废除相关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罚款实施,严格执行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全面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探索实行“说理式执法”,让执法既有尺度又有温度。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税务局

配合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各乡镇

八、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二十八)深化政务服务集成办理。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明确单位分工,各业务主管部门主动加强与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按照业务部门专业系统深度对接进度,加速推动落实国家部署的13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及自治区拓展的15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在系统打通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推出更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并形成典型经验进行推广。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二十九)深化政务服务免证办理。各政务服务部门按照职责,充分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政务服务领域电子证照广泛应用,有序推进电子证明清单化管理和存量、全量证照向电子证照库归集,确保全区38个企业和个人常用证照“应归尽归”,电子化率达到100%。各电子证照使用部门及时发布本部门支持使用电子证照的应用场景和办事指南,进一步拓展“扫码亮证、证照免提交应用场景,实现纸质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标准化。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实体证照和纸质材料。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

(三十)深化政务服务一站办理。三级政务服务场所按照统一要求规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管理、事项服务、服务制度、考核监督等标准化建设,全面拓展“兰花帮办”品牌效应,将综合窗口延伸至村(社区),实现综合窗口全覆盖,制定公布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充分发挥市区一体化办优势实现水电气热进驻率达100%推动更多事项窗口办、当场办,打造更便捷的“一站式”集成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

(三十一)深化政务服务就近办理。按照“一镇街一清单”原则,充分考虑乡镇发展实际和承接能力,动态调整乡镇(街道)赋权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乡镇及具备条件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应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查询机、摄像监控系统等设施,着力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进拓展的“政务服务+银行网点”自助联办事项在“宁夏政务服务自助联办网点”办理。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区委编办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三十二)深化政务服务异地办理。全面落实国家部署的22“跨省通办”事项,进一步扩大“区内通办”事项范围,推进更多企业和群众异地办理的高频事项在全区范围内异地可办、就近能办。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深化“全程网办”业务模式、优化“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业务模式,推行帮办代办、引导教办等服务方式,确保线上能办的线下也能办。紧扣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环节,强化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确保统一服务标准、完善工作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加快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九、强化智慧政务数字支撑

(三十三)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强化对统一身份认证、事项管理、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共性应用支撑系统应用能力。扎实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和“我的宁夏”APP的宣传推介和实践应用,力争2023年底前,以“接好一个、用好一个”为原则,落实好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对接全覆盖,让“不见面、马上办、零跑腿”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群众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

(三十四)提升移动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坚持应用便民导向,将群众关心的人社、医保、民政等26类高频热点服务同我的宁夏”APP 2.0版本宣传推广工作相结合,协同推进,探索构建以我的宁夏”APP为主体、其他各类办公程序(包含电脑端、移动端小程序)等为辅助的移动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我的宁夏”APP知晓率、普及率、注册率及使用率,为群众提供高质量、便捷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

(三十五)深化政务信息系统对接融通。依据自治区数据资源挂接专项活动进度安排,落实好人社、民政、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税务区属各行业专业领域信息系统及国务院垂管系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平台按需对接连通,力争2023年底前,以“接好一个、用好一个”为原则,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对接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

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三十六)推动消费升级提质增效。开展“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消费恢复提速、商贸主体壮大等“十大行动”为路径,以20项主题促消费活动为抓手,坚决落实自治区、吴忠市促消费一揽子政策,推动消费提质扩容取得显著成效,商贸流通体系更趋完善,商品和服务供给体质升级,消费投资引导精准有效,数字商贸和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6.5%标任务。完善养老托育服务和相关用品标准,探索建立产品认证制度。丰富养老托育服务产品用品供给体系,打造产品用品展示体验销售一体化综合性平台。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全面落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有关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供销社,吴忠林场,各乡镇

(三十七)全面做好“稳物价”工作。提升粮油肉蛋奶果蔬能力,落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提高储备、物流和应急保障能力,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加强价格预测预警,落实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政策,减少物价上涨对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配合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三十八)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支持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更新提升项目和教育专网提升建设项目。积极争取政府资金,对教师用机、学生用机和智慧黑板进行常态化更新。进一步加强利通区教师智能研修中心实践应用,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机制,夯实智慧教育基础。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发挥基层公共服务机构、专业社会组织作用,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完善级养老服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推进可开放养老服务数据的社会化、市场化利用。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卫生、文体等基础设施的功能衔接。配合市医保局做好基本医疗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牵头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分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各乡镇

(三十九)扩大优质服务供给。优化信息化应用程序管理,深入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训,巩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成果,积极培育自治区级“数字化转型”试点校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统筹推动实施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学生德育评价、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管理平台应用,积极推进中考改革。疏通社会资本进入社会服务消费领域的堵点,着力构建平急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医疗保障服务行业标准建设,创新医疗保障服务模式,提高优质医疗保障资源辐射范围。加快推进利通区“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利通区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水务局、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十一、强化改革要素综合保障

(四十)优化日常督导检查。依据年度改革任务,开展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分领域、分层级开展重点改革任务专题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改革进展缓慢的部门督促提醒,进一步激发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动力。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四十一)强化效能目标考核。合理设定考核指标,细化关键项目赋分,强化日常考核评估。以业绩和数据论英雄,综合考量共性工作完成情况、改革创新亮点打造情况和企业群众满意度情况“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各成员单位年度效能目标考核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四十二)抓好营商环境评价。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力推动关键指标和举措落地见效牵头完成自治区2022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反馈整改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持续做好年度营商环境测评准备工作扩大营商环境问题归集和投诉反映渠道,公开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营商环境满意度。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四十三)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宣传推介“放管服”改革创新做法和经验成效,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等平台及时向社会提供精细易懂的政策解读,对关联性较强的政策一并解读,增加社会知晓度、认可度。注重运用灵活多样、喜闻乐见易接受的方式配套解读相关改革政策,以及事项办理指南等,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任务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负责本领域工作任务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区政府督查室、审批服务管理局加强对要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办,对自治区、吴忠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到见效。

  

附件:2023年利通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任务清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ICP备19000976号-1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186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