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利通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4年)》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23-00120 | 文号 | 吴利政办发〔2023〕8号 | 生成日期 | 2023-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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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有关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4年)》已经区五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利通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2023—2024年)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引导非公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吴忠市2022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内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吴忠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和“两个健康”,紧紧围绕区第五次党代会、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发展目标,扎实落实非公经济“八大专项行动”,着力创新发展举措,激发非公经济活力,壮大非公经济总量,提升政府服务效力,增强营商环境竞争力,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团结奋进、示范先行,努力推动全区非公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创新驱动。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引导企业聚焦重点特色产业,推动理念、技术、组织、管理和模式创新,走专业化、智能化、数字化、品牌化发展道路,加快转型升级,推动提质增效。
(二)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破除各类体制机制障碍,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升要素配置效率,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的权利和地位。
(三)融合融通发展。坚持一二三产业、大中小企业融合融通、协同发展,构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共享资源、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四)优化服务环境。聚焦企业发展需求,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体系,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相互补充、协同发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4年,非公经济总量规模更大、产业结构更优、质量效益更高、发展环境更好,创业动力、创新能力、发展活力显著提升,集群集聚效应、企业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稳步提高。非公经济发展增速保持在8%以上,非公经济占GDP60%以上、税收贡献65%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惠企政策落实行动
1.完善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吴忠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惠企政策落实体系,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扶持,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撑。(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等)
2.推动精准落实。开展涉企政策清理专项行动,及时清理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制度障碍。配合吴忠市落实政策评估、涉企政策调整,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企业“一键获取”,推进惠企政策精准匹配、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科学技术局等)
3.加强宣传解读。大力开展惠企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协会、进商户“四进”活动,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全媒体宣传矩阵。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开展政策专题辅导,深入解读鼓励、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让非公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各乡镇)
(二)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4.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围绕清洁能源、奶产业等重点特色产业,优选一批诚实守信、实力较强、潜力较大的非公企业,引导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创新改造、股份合作等途径,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打造一批知名度高、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非公企业集团。每年遴选2家以上非公企业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管理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鼓励、支持非公企业通过上市、并购、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力争到2024年引进2家以上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来利投资。(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等)
5.支持骨干企业做优做精。以金积工业园区和金银滩镇特种汽车小镇支撑产业园为载体,聚焦智能控制阀、特种汽车、精密铸锻件、农机装备、智能焊接设备等重点领域,形成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装备制造业发展格局。依托现代纺织产业园“全国新兴纺织产业基地”“中国纺织服装行业十大产业园”的优势,以羊毛羊绒深加工、棉纺织、家纺针织成衣为重点领域,做大做强恒丰纺织、恒和织造、伊斯曼羊绒等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建设西部现代纺织产业示范区,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现代纺织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细分行业、细分市场、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单项冠军”。大力培育“雏鹰”“瞪羚”企业。扎实推进非公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到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30家、新增“小巨人”企业2家,规上工业企业每年新增5家、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达到100家。(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科学技术局、发展和改革局等,金积镇、金银滩镇、上桥镇、东塔寺乡等)
6.鼓励小微企业做新做特。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一批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小微企业着力发展旅游休闲、文化娱乐、健康养老、时尚餐饮等朝阳产业,大力培育电子商务、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等特色行业,创新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应用,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兴模式,不断催生新业态,培育新增量。紧抓吴忠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机遇,强化本土电子商务品牌和电商龙头企业培育,构建全域覆盖与电商协同发展物流配送体系。到2024年,全区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8.5亿元,年均增速25%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等)
(三)转型升级赋能行动
7.大力推广数字化应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实现数字赋能与实体经济双效融合。依托吴忠新经济产业发展中心大力招引和培育电子信息产业项目,打造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聚焦奶产业、装备制造等重点特色产业,鼓励、支持非公企业建设一批行业级、企业级互联网平台,到2024年建成行业级互联网平台5个、企业级互联网平台10个。推进宁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应用,到2024年接入二级节点企业数量突破70家。(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
8.全面推动智能化改造。大力实施非公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行动计划,引导和支持非公企业应用先进智能装备和系统,提升非公企业智能化水平。以龙头骨干企业为引领,谋划实施一批具有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的智能化技改重点项目。加快推进装备智能化技术改造,推进生产线智能改造,支持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到2024年培育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家。(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等)
9.积极创建科技型企业。大力实施科技型非公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形成“遴选一批、入库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的工作机制。到2024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家以上、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引导和支持非公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实施或参与重大科技项目,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支持科研单位及社会机构,建立为非公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各类平台。到2024年推动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达到20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等)
10.大力实施品牌化战略。深入开展品牌培育工程,引导非公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强品牌创造、品牌创新和品牌管理,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培育一批品牌产品、品牌企业。支持非公企业争创知名品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促进非公企业向自主品牌经营方式转变。加大绿色产品认证力度,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大力扶持老字号品牌建设,推动品牌产品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扩大品牌知名度。支持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利用品牌优势,通过兼并、收购、转让、特许经营、有偿使用等方式经营品牌,实现品牌提升。(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等,各乡镇)
11.主动融入区域化发展。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重大战略机遇,紧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鼓励大型非公企业率先“走出去”、中小非公企业“抱团走出去”,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会展活动,广泛开展经贸洽谈、技术交流、对外合作等,主动开拓多元化市场,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各乡镇)
(四)服务效能提升行动
12.发展社会服务组织。大力培育代办、咨询、评估、会计、律师、招投标代理等专业化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创业辅导、投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服务、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支持非公企业成立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补资金等方式,引进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发展壮大社会中介组织。(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等)
1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联系非公企业和行业商协会制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与非公企业家定期沟通走访制度、政府重大经济决策咨询求策制度,健全非公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反馈机制、政企定期沟通座谈机制等,推动政企沟通常态化。大力推行领导包抓重点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管家、优秀年轻干部进民营企业等经验做法,组织开展政企交流合作,帮助企业拓展业务、推介产品等。(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等,各乡镇)
14.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坚持“政策性导向、市场化运作”原则,用好用活各类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性非公企业发展。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构建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等多元融资担保格局。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通过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挂牌融资。积极争取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支持,推动科技企业市场化融资。创新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股票、债券、产权、票据等多种融资渠道,为非公市场主体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破解非公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等)
(五)权益保障护航行动
15.健全维权服务工作网络。依托吴忠市非公市场主体维权服务中心,建立覆盖全区的维权工作网络,推行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形成让非公企业投诉有门、就近方便。建立完善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的沟通联系机制,推进维权工作站进一步发挥作用。进一步完善非公企业商事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专业调解机构、商标品牌指导站、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商协会的重要作用,促进纠纷快速化解。(责任单位:人民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区司法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各乡镇)
16.完善维权投诉服务机制。设立维权工作站,提供投诉处理服务,建立健全企业维权提交受理、限期办理、三级终结和跟踪督办等制度,形成企业诉求从受理、办理、督办到办结的标准化工作流程,确保涉企投诉事项快速反应和限时办理,保证企业诉求及时受理、得到回应。通过联席会议定期调度、重要问题专项督办、重大问题领导督办、落实情况定期通报等措施,保证企业诉求得到圆满解决。(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各乡镇)
17.建立防止拖欠账款机制。深入开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贯解读,贯彻落实《自治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方案》,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小企业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处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预算审核、违法拖欠行为监督和约束惩戒,构建防止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各乡镇)
(六)人才培优强企行动
18.大力引进高端人才。搭建招才引智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宣传推介活动,招引延揽一批知名高校优秀人才到企业发展。紧盯企业急需紧缺需求,全面落实吴忠市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等政策,鼓励、支持非公企业采取股权激励、技术入股、顾问指导、候鸟服务等方式,引进一批取得先进科技成果、掌握核心技术的团队和专家。落实国家、自治区、吴忠市人才政策,推动市场化招才引智,引进一批知名人力资本企业和猎头公司。动态完善利通区在外优秀人才信息库,定期举办乡情恳谈会、招商推介会,引导利通区人才回利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各乡镇)
19.全力培养技能人才。实施技能人才能力提升计划,积极对接行业、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职业院校与非公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共建重点专业,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养,为非公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服务基地等人才载体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培养更多优秀技能人才。支持非公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建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进一步推进就业前培训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广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竞赛活动,全面提高技能人才素质,打造一支数量充足、梯次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专业技能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各乡镇)
20.着力提升企业家素质。深入实施非公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支持企业申报自治区、吴忠市人才项目,每年遴选10名以上非公企业家到知名高校或企业开展研修和观摩学习,有针对性开展经营管理、金融投资、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等专业知识培训,培育具备战略眼光、科技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的非公企业家队伍。抓好重点非公企业领军人才培养,深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轮训工作,每年培训100人。常态化开展非公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持续优化非公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结构。(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等,各乡镇)
(七)营商环境优化行动
21.优化法治环境。加强法治建设,保障非公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大力开展“八五”普法进非公企业宣传活动,引导非公企业和企业管理者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坚持从执法、司法等各环节依法保护非公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涉非公经济发展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行为,依法整治行业商协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等重点领域违规收费行为,营造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等,各乡镇)
22.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全力打造“兰花帮办”的政务服务品牌,促进企业和群众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围绕企业开办、准营、退出等环节,陆续推出一批企业办事需求大、关联度强、办理频率高的事项,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次办好,提升企业满意度。协助做好以企招商、以商招商工作。走访新招引项目,收集诉求,化解困难,力促项目落地。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在线政务服务。开展常态化监督,巩固完善“好差评”制度,消除“隐形成本”,为加快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责任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税务局等,各乡镇)
23.优化市场环境。加大市场准入改革力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破除制约非公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切实消除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行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推动竞争性经营行业和投资领域向非公企业、民间资本全面开放,鼓励引导非公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坚持非公企业投标零门槛、竞争无歧视,大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平起平坐”,促进非公企业在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中良性发展。(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区司法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各乡镇)
24.优化诚信环境。广泛开展非公企业诚信教育活动,大力传播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引导企业把诚信经营与守法经营理念转化为价值认同和行为习惯,自觉抵制失信行为。大力开展千户诚信企业示范创建活动,树立一批模范企业,努力在全区非公企业中形成“诚实守信光荣、违信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非公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突出协同联动治理,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红黑名单动态管理,引导非公企业家珍视自身社会形象,促进企业健康成长发展。(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八)党建引领铸魂行动
25.提升“两个覆盖”质量。持续推进“五强五促”行动,建立健全“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机制,重点加强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等党建工作,探索加强快递物流、外卖配送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进一步提升非公企业“两个覆盖”质量。坚持应建尽建,常态化开展摸底排查,通过查找“隐形”党员、发展党员、招聘党员职工等方式,推动职工1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企业,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先行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措施,确保党的工作全覆盖。大力推行“党工共建”做法,统筹群团组织资源,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各乡镇)
26.加强骨干队伍建设。突出政治素质,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加大从符合条件的党员出资人(负责人)中选配党组织书记力度。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制度,积极推荐优秀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作为各类先进模范和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注重向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的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强化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确保作用发挥。深入实施发展党员“源头工程”,严格政治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加大从生产经营骨干、一线产业工人、高知识群体和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确保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每年至少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各乡镇)
27.强化党群活动阵地建设。支持在非公企业相对集中的地方统筹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协调企事业单位和乡镇村、社区党组织与非公企业党组织共用场所、共享资源。发挥好已建成党群服务中心的政治、服务、孵化、辐射功能,提供党员教育培训、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企业业务办理等服务。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党组织按照“六有”标准 (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建立党员活动阵地,推动单独建党组织有独立活动场所。(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各乡镇)
28.促进党组织作用发挥。认真落实《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持续深化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不断提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党建工作与非公企业经营发展的结合点,深化党员先锋队、示范岗、责任区创建,广泛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岗位练兵、技能比武、“金点子”征集等活动,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广泛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及社会公益等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各乡镇)
五、保障措施
29.强化政治保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非公经济发展全过程。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经济领域人士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不断强化对非公企业家的政治引领。
30.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统筹建立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各乡镇职责任务。落实非公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工作机制,抓好政策发布解读、企业诉求办理等工作,形成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统筹协调推动园区及各部门加快发展非公经济,力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1.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非公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和扩大就业等。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非公企业普惠性、阶段性、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确保非公经济纳税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加强政策实施过程化管理和阶段性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32.强化运行监测。积极探索建立非公经济运行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逐步建立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整合非公经济现有数据资源,加强统计、市场监管、税务、社会保障等部门之间的数据资源整合,推动建立非公经济数据库。加强对数据的分析使用,及时对非公经济发展态势进行研判,为经济发展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3.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主动讲好非公企业和企业家故事,大力宣传优秀非公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举办利通区企业家大会,在全区营造“尊重企业家,厚待投资者,服务纳税人”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