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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利通区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3-00231 文号 吴利政办发〔2023〕35号 生成日期 2023-04-26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利通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各单位

2023年利通区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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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利通区重点小城镇高质量

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步伐,推动自治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要求落地见效,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城镇”“塞上乡村乐园”“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安排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衔接“十四五”发展规划,统筹村镇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把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更美村庄,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为城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产业支撑,融合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重点发展乡村旅游、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康养休闲、民俗文化等产业,明晰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合理产业布局,将生态环境资源、现代农业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融入到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中。

2.规划引领,产业主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镇村体系规划总要求,坚持以农村美、农民富为目的,以主导产业为核心、以特色风貌为灵魂,以旅游发展为补充,建立农村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后劲,让群众获得更多的集体经济发展红利。

3.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结合镇村现有布局结构、村庄特色、产业优势和发展后劲,充分利用有限资金和资源,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排开时序,久久为功,防止急功近利、盲目冒进和欠账建设。

4.完善功能,提升质量。坚持尊重民意、维护民利、由民做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优先建设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上下水、改厕、治污、绿化、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完善教育、文体、养老、物流、党建、休憩等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注重乡土材料、废旧材料、节能环保新型材料应用,保持传统乡土风貌。杜绝大拆大建、过度硬化铺装、粉墙刷白、以城市方式建设农村。

5.分工协作,共同缔造。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机制,发挥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共同推动美丽村庄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地方特色鲜明、治理效果连片、共同参与建设的浓厚乡村氛围。

二、目标任务

(一)建设重点小城镇2个

1.续建郭家桥乡重点小城镇项目

2.续建金积镇重点小城镇项目

(二)建设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9

1.以灵芝、红枣、设施蔬菜、乡村旅游产业突出的新华桥村、涝河桥村、马莲渠村、早元村申报自治区住建厅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项目支持建设。

2.对具有拱棚西瓜、设施瓜菜、特色林果、乡村旅游产业基础的吴忠林场、大庙桥村、黄沙窝村由本级财政支持建设

3.对已实施过自治区住建厅支持的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的牛家坊村、白寺滩村由本级财政继续支持巩固提升建设。

重点小城镇和美丽宜居村庄项目建设,实行统一规划、捆绑项目、共同发力、纵深发展、提升层次,打造乡村振兴示范镇、村目标。

(三)危房及抗震宜居农房改造

按照结构安全、风貌乡土、功能适用、成本经济的农房改造要求,2023年重点对农户唯一住房进行改造。

1.计划改造抗震宜居农房108户,其中金积镇17户、高闸镇1户、金银滩镇21户、扁担沟9户、古城镇11户、上桥镇8户、东塔寺乡8户、马莲渠乡18户、板桥乡7户、郭家桥乡8户。

2.计划改造危房16户,其中金积镇1户、高闸镇1户、金银滩镇2户、扁担沟3户、古城镇1户、东塔寺乡2户、马莲渠乡3户、郭家桥乡3户。

三、资金保障

(一)重点小城镇项目计划总投资16.4亿元,其中争取落实自治区住建厅重点小城镇项目奖补资金300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1.82亿元、撬动社会企业投资14.28亿元。

(二)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项目计划总投资1.3亿元,其中争取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奖补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区财政配套资金2500万元,除用于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外,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建设;整合项目资金7305万元,按照项目资金要求使用;社会企业投资2450万元。

1.新华桥村、涝河桥村、马莲渠村、早元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争取自治区住建厅奖补资金每个200万元,共800万,本级财政配套每个300万元,共计1200万元。

2.吴忠林场、大庙桥村、黄沙窝村通过本级财政支持,为下一步申报自治区住建厅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打好基础,每个村庄财政配套300万元,共900万元。

3.牛家坊村、白寺滩村继续巩固建设,本级财政配套支持每个200万元,共计400万元。

(三)危房改造及抗震宜居农房改造每户补助3万元,124户共计补助资金372万元,其中16户为低收入群体,由自治区住建厅专项资金补助48万元,其余108户为非低收入群体,由本级财政解决324万元。

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文旅体广等部门的项目资金,原则上向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倾斜使用。

以上项目年度总投资17.74亿元,其中争取自治区住建厅奖补资金3848万元、本级财政配套资金2824万元、整合项目资金2.55亿元、社会企业投资14.52亿元。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12月底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乡镇谋划申报并联合区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和交通、水务等部门拟定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开展前期摸排,深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激发村级创建热情,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

(二)设计评审阶段(20233月底前)。相关项目乡镇分别完成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的建设初步设计编制及实施方案,由区发改组织专家评审,各项目乡镇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报请区发改局立项批复

(三)工程核量招标阶段(20235月底前)。按照规划设计图纸要求,由相关项目乡镇对实施的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核定工程量及工程控制价,乡镇负责严格按程序完成实施的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

(四)具体实施阶段(20239月底前)。有关乡镇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项目工程的建设

(五)验收考核阶段(202311月)。有关乡镇对本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完成项目工程结算,接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成立由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和交通、水务、农业农村、文旅体广、审计、综合执法、环卫中心等部门及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和交通局,全面负责协调、指导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各乡镇明确专人包抓,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立项、评审、审批、控制价审核、验收等工作;民政局负责指导建立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完善以民生服务为主的居民养老等保障体系工作;财政局负责落实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抗震宜居农房改造配套资金的筹措、拨付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相关项目的资金整合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乡村公厕和农户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乡村产业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实施,做好生态农业的技术指导,落实农业发展项目;乡村振兴局配合做好移民村的项目指导和实施,配合抓好移民村抗震宜居农房和危房改造验收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积极指导办理年度项目用地手续等,做好村庄规划,培育林果特色产业,开展美丽宜居村庄绿化湿地保护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农村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牵头查处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负责组织各有关乡镇申报自治区住建厅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项目、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负责争取自治区住建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奖补资金,负责小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技术指导、监督,完成村镇年报统计、完善村镇建设管理平台,上报自治区住建厅要求的各类项目报表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抗震宜居农房和危房改造的审核、确认、验收工作;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牵头组织指导重点小城镇和美丽宜居村庄河道、沟渠、湖泊整治,实施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和小流域治理等;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负责指导乡镇做好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文化广场、文化站室、文化器材配置等工作,乡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抓好农民文化书屋建设等农村文化活动开展工作等;区环卫中心负责实施农村乡镇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生活垃圾管护运营长效机制等;各乡镇切实发挥好实施重点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抗震宜居农房和危房改造的主体作用,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负责做好项目设计、工程、监理等招投标并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工程质量规范要求,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好项目自验工作,确保实施项目顺利通过自治区考核验收。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全力落实整合项目,落实项目资金及综合执法等工作。

(三)严把质量标准。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经济状况、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千村一面”的原则,确保项目建设始终沿着科学合理、群众意愿、社会公认的轨道推进。根据自治区有关建设要求和标准,各类建设规划设计要紧密结合产业,因地施策,体现差异化、多元化,要做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切实把事关民生的好事办好、办出成效。各乡镇须认真精准识别抗震宜居改造农户唯一住房的基本情况,深入摸底核实、收集翔实的印证资料,确保好事办好。

(四)狠抓长效管理。按照“公共卫生保洁好、园林绿化养护好、基础设施维护好”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切实把加强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持久巩固创建成果,作为建设乡村振兴样板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指标来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标准实行年终考核制度,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关政策。

附件1.2023年利通区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任务表

  2.2023年利通区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任务

3.2023年利通区抗震宜居农房和危房改造任务表


附件下载:35号附件1.2023年利通区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任务表.xls

                     35附件2:2023年利通区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任务表.xlsx

           35附件3.2023年利通区抗震宜居农房改造任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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