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通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23-00412 | 文号 | 吴利政办发〔2023〕50号 | 生成日期 | 2023-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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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民政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各单位:
《利通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利通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2〕48号)、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宁组发〔2022〕45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宁建(科)发〔2022〕16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吴住建发〔2023〕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加快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推进“一老一幼”设施建设,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协调机制,切实发挥试点先行、示范带动作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环境,结合社区地域特点,点面兼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试点。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统筹推进完整社区建设,成立利通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利通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 谭学军 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广军 利通区住建和交通局局长
马利克 利通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 赵小林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马俊平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童晓英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 茂 区教育局局长
涂 娜 区财政局局长
马 伟 区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王保忠 区民政局副局长
丁爱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建强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希慧 区住建和交通局副局长
焦志敏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马克勤 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长
孙尚杰 市市场监管利通分局局长
马小林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 阳 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何志坚 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
曹玉魁 区残联理事长
鲍文强 金星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建民 板桥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和交通局,张广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利通区完整社区建设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试点目标
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全面推广”思路,2023年底前将金花园社区、文萃社区、阳光骄子社区、裕西社区、利宁社区等5个试点社区打造成特色鲜明、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全面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全力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完整社区建设。具体目标如下:
(一)打造金花园民族团结示范社区。依托金花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王兰花志愿服务、“石榴籽议事厅”等知名品牌,以党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擦亮金字招牌,全力推动组织重构、阵地升级、服务提优、治理提效。
(二)打造裕西养老服务示范社区。依托裕西社区辖区老旧小区及适老化改造工作,以社区老年居民实际需求为导向,强化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解决好“老年人”问题,全力打造为养老服务示范社区。
(三)打造利宁红色物业示范社区。依托社区党委领导下的物业党支部,将党建引领物业服务融入社区综合治理职能,搭建完善红色物业议事平台,建立完善社区、小区、楼道“三级议事协商机制”,积累红色物业先进经验,将利宁社区打造成为党建引领物业示范社区。
(四)打造阳光骄子智慧社区。完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着力打造智慧社区。
(五)打造文萃便民宜居示范社区。顺应居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要,积极整合周边资源,合理设置公共活动设施,努力营造全龄友好、安全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打造便民宜居示范社区。
四、建设内容
(一)完善基础服务设施。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站(每百户≥30平方米)、幼儿园(≥2200㎡)、托儿所(≥200㎡)、老年服务站(≥350㎡)、社区卫生服务站(≥12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局、金星镇、板桥乡)。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为出发点,按照合理布局、生活宜居、方便居民的原则,鼓励社区周边购物超市、便利店、理发店、药店、餐饮店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小店“一店多能”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金星镇、板桥乡)。按照方便快递配送和社区居民取件的原则,统筹建设一处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鼓励各便民商业网点与快递企业积极开展投递服务合作,开展联收联投,不断满足居民生活需求(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工信和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金星镇、板桥乡)。
(二)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利用社区现有公共活动场地。积极向上级争取健身路径,配置一批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等设施以及沙坑等儿童娱乐设施,满足居民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广局、金星镇、板桥乡)。结合社区周边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口袋公园”,建设贯穿各类配套设施、公共活动空间与住宅小区的慢行系统,沿线设置休憩座椅、垃圾箱、指向和警示标识等辅助设施(责任单位:金星镇、板桥乡、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体广局、区环卫中心)。结合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大温差改造、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对接市直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我区试点社区供水、供电、供热、市政道路、通信等设施建设工作,确保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供给稳定。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工信和商务局、金星镇、板桥乡)。完善辖区内住宅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残联、区住建和交通局、金星镇、板桥乡)。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责任单位:区环卫中心、金星镇、板桥乡)。
(三)推进智能化服务。探索“红色物业+智慧小区”工作模式,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搭建智慧物业综合信息平台,整合现有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信息资源,通过“数字利通”加快建设全区一体化社会治理信息基础平台,开发集“党建、政策、服务、信息、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APP客户端,实现智慧出行、智慧投诉、智慧查询、智慧缴费、智慧报修、智慧投票等功能。(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政法委,区政府办、区住建和交通局、区民政局、金星镇、板桥乡)。完成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设置及依法向社区下放政务服务审批受理权限,拓展政务事项查询、办理、反馈功能,实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运行模式,推动医疗、社保、民政、生活缴费等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责任单位:区审批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金星镇、板桥乡)。搭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从业人员、服务项目信用信息库,指导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全部纳入信用信息管理,探索建立行业准入退出机制,提升行业准入门槛、强化信用惩戒,物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智慧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区人社局、金星镇、板桥乡)。
(四)健全社区治理机制。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提高业委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水平。持续推动党的工作向物业服务企业延伸覆盖,具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部建立党组织。全面推行物业企业党员负责人、业委会党员负责人、社区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完善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三级组织体系,推行直管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网格化、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制度,努力实现让群众需求单元内响应、民生难题短时间内处置的目标。建立党建引领的民情恳谈会、联席议事会、协商议事会、社区事务听证会等制度,推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多方联动、协商共治。充分发挥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实施把治理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治理骨干的“双向培养”措施,加大在社区工作者、居民代表、网格员、楼栋长、单元长等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不断壮大城市基层党员数量。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制度”的标准,通过整合物业用房、财政资金支持、争取项目等方式,合理布局设置一批集学习教育、协商议事、文体休闲、物业管理的市民服务驿站,下沉服务资源,传递党的声音,收集社情民意,集中开展服务,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党群会客厅”“亲情驿家”。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培育社区文化,凝聚社区共识,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住建和交通局、金星镇、板桥乡)。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排阶段(5月13日—5月20日)。对标完整居住社区设施建设指标,摸清四至边界、占地面积、覆盖居民人数、建设年代等基本和社区设施配建及服务等现状,从房子、小区、社区三个层面查找存在的短板弱项,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更新体检建设和改造主要项目及打造试点亮点主要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9月30日)。制定利通区完整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建立试点创建任务清单,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法律和标准规范,加快项目立项和建设,严格落实施工安全和工作质量责任。每月开展工作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推进试点建设。每季度开展1次完整社区试点建设观摩会,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总结创建经验(10月1日—11月30日)。对标完整居住社区设施建设指标,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督促整改提升,确保10月30日前所有试点社区完成初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书面报区住建和交通局、民政局后,报送住建厅、民政厅。同时,全面系统总结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梳理项目建设、机制完善方面取得的经验,11月30日前以社区为单位形成试点工作报告,统一报送住建厅、民政厅。评选出一批优秀试点案例,在全区范围内予以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住建和交通局、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和区直各相关部门指导推动的工作机制。督促各乡镇试点社区认真对照试点任务及内容,6月8日前制定各试点社区实施方案,明确行动目标、任务分工和推进时序,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区住建和交通局会同区民政局加强与各区直部门对接协调,统筹指导推动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金星镇、板桥乡是落实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统筹本辖区各街道、社区以及社会各方力量,按照试点任务要求,统筹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区住建和交通局、区民政局统筹指导社区居委会积极开展试点建设有关工作,协调有关资金和政策向试点社区倾斜。区住建和交通局要指导辖区合理实施试点社区的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区直其他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对接市直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开展试点社区的统筹指导。
(三)强化资金保障。区住建和交通局、区民政局落实资金支持,确保每个试点社区补贴100万元。区直各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积极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资金,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强化经费保障。同时,积极探索完整社区“基础类”及“完善类”改造内容由社会资本先行承担,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范围内群众所需的“提升类”改造内容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政府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扶持。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居住社区建设、认管认养绿化养护等。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对社会资本项目融资、公司融资等予以信贷支持。
(四)广泛动员参与。发动社区居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主动配合补短板行动。鼓励社区居民针对社区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停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通过社区居委会或居民自治组织,共同商议拟订居民公约并监督执行,促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通过社区党建、社区设计师等方式,做好群众动员,政策宣讲,答疑释惑、沟通协调等前期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完整社区建设工作的认识,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督导检查。区住建、民政部门要成立督导组,根据试点工作推进时序,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辖区试点工作推进的督导和检查,定期进行评估总结,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各试点社区要明确一名联络员,5月底前上报试点社区实施方案,每月20日前、6月5日和11月25日前将月报表、半年总结与全年总结上报区住建和交通局、区民政局。